保护版权和互联网分享二者狭路相逢 到底该怎么办

23790次 2016-12-16

今年注定是网络分享党悲伤的回忆,随着360网盘宣布关闭时间,存活的网盘已寥寥无几。碰巧,9月一个中文字幕组成员在日本频繁被捕的消息颇引人关注。10月27日日本京都警方抓捕了2名中国字幕组成员,理由依然是违反了版权法。


这真是个尴尬的时刻,一部分网友认为字幕组被抓是尊重创新、保护创造者合法权益的方式;而另一些网友则认为,分享是一种快乐,是典型的具有互联网分享精神的行为。可从事实来说,这些字幕组在分享的同时确实侵犯了别人的劳动成果,如今二者狭路相逢,到底该怎么办?


版权的诞生始于印刷术在欧洲的普及。1710年,英国颁布了《安妮女王法令》,这是世界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版权法。从此以后,盗版开始受到惩罚,出版行业逐渐变得规范、有序。可是在21世纪的互联网时代,书籍、电影、动漫、音乐、软件、游戏都成为了传播知识文化的载体时,一些前所未有的现象让维护版权的行为变得不再那么简单、纯粹。


一方面,进入高速发展的时代,版权给创作者带来经济收益恰恰刺激人们的创作积极性。写作、谱曲、画画、拍电影、开发独立软件这些事情很难直接帮创作者带来财富,如果是在没有版权保护的时代,恐怕只有极少数人才有物质条件从事这类工作,可供大众选择的文化作品势必也会大幅缩水。从这个意义上看,版权保护不仅仅是为创作者提供了稳定的生活环境,还促进了全人类的文化繁荣。


另一方面,如今的信息传播空前通畅,地球上每一个有机会接触到互联网的人,都有条件把自己看过的书、录制的电影上传到互联网;只要有心,大多数软件和游戏都能在互联网上找到盗版资源。而且就算你洁身自好,杜绝一切互联网上的盗版资源,但也完全有可能在浏览、点击、转发或评论活动中无意识地协助到盗版产业链。

想要在互联网上根绝盗版,几乎不可能。


如果出现这样的一种极端情况,突然一夜之间解决了所有盗版问题,版权在全世界都得到了严格保护,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让我们幻想一下:互联网上所有的东西都将不能随意使用,电影、动漫、电视剧和综艺都离我们而去,精神生活过的十分匮乏;创作也会因为害怕涉嫌抄袭而逐渐凋零……


不难想象,在严格的版权保护之下,信息和文化的传播将寸步难行——而这是与现代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逻辑背道而驰的。说严重点,人类可能因知识壁垒而退回到中世纪!


现在看来,两种论断都没有错,两条道路都有着无比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如果偏向两者的任何一边,都可能造成难以想象的损失。所以,对于版权保护和互联网分享精神来说,只能用各方利益彼此博弈,互相妥协了。从各大网盘相继关闭来说,大陆的版权保护意识日渐强烈,但是在保护版权和容忍互联网分享精神的平衡上,依旧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不过已经有一种方式得到了认同:游戏开发者或影视作品发行商直接将本土化翻译工作外包给各国民间字幕组。在这种合作中,字幕组在官方认可下获得了正当性,而版权方则获得了一种更有效率的本土化解决方案——双方各取所需,也许,这样的妥协就是一种出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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