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拟修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
近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受国务院委托就此次修改向会议作出说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商标法等8部法律修正案草案打包提请会议审议。其中新商标法拟增加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草案还加大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惩罚力度,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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