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标侵权索赔7800万,京东和小米摊上大事了!
说到“米家”是不是容易想起小米公司呢?第10054096号“米家MIKA”商标,是一件标生阅历丰富的商标。事实上,第10054096号“米家MIKA”商标这件商标的持有人并非小米,而是广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因商标侵权,联安公司一纸诉状将京东和小米告上法院。
联安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承接安防工程、弱电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以及网上销售安防设备、弱电设备及通信设备。
2011年10月12日,联安公司申请注册了第10054096号“米家MIKA”商标,核定于9类,用于报警器、电锁、电线、防盗报警器、扩音器喇叭、录像机、声音报警器、网络通讯设备、扬声器音箱等商品,注册有效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那小米公司旗下那么多带有“米家”的产品,米家无线开关、米家对讲机、米家行车记录仪等等,为何“米家”商标在他人手中?
其实小米公司也申请注册了“米家”相关商标,根据商标局查询,小米公司于2014年开始申请注册“米家商标(前3件均为转让所得),到目前为止共持有264件“米家”相关商标,但申请日期晚于联安公司,便留下了弊端。
自2016年3月起,小米公司陆续将“米家”商标使用在米家多功能网关、米家无线开关等十款商品上,并通过京东网、小米商城等渠道进行销售,因此,联安公司起诉小米、京东等七家公司侵权商标权,并提出了共计7800万元的赔偿请求。
小米公司认为,被控侵权商品与涉案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不相同也不类似,被控侵权的都是智能家居设备,已经不是传统的摄像机等商品。此外,两个商标的显著性部分不同,不容易引起混淆,因此不构成侵权。即使构成侵权也不会给联安公司造成如此巨额损失。
京东公司认为,所销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来源,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杭州中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双方对于“各被告因被控侵权行为空间获利多少”这一核心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故而裁定要求小米公司在一个月内分别提交被控侵权商品的真实销量数据,要求京东提交被控侵权商品在京东平台上销售的数据。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后续进展请关注一品知识产权网后续报道。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配图仅做辅助表达,无他意。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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