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阿里上演“双十一”商标斯X大战 实名举报阿里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导读:京东实名举报阿里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正式受理京东针对阿里的实名举报,并交予浙江省工商局做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如果您对已注册商标查询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一品标局网进行在线咨询 ,一品标局为您提供免费商标查询,希望能帮助到各位。
阿里与京东的厮杀早已不是什么稀奇事,自从有了“双十一”购物节基本上是每年都会上演,区别就是情节不同而已。在小编看来,两家开始或许是真的厮杀,但到现在已经越来越像是“打情骂俏”了,吵来吵去好几年了没个结果,倒是把“双十一”购物节给吵火了,成交额那是屡创新高。不过今年好像有点要动真格的意思了,京东集团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近日网传有一张盖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公章的通告函,说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取得“双十一”注册商标,经阿里巴巴授权,天猫就“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这份通告函被曝是发给各广告媒体的。该函还不点名批评了“少数电商企业”,对双十一活动的实际举办方进行混淆,借助“双十一”活动的影响力提升自身知名度是对知识产权的漠视,为了达到借势目的甚至罔顾事实,在广告中使用“瞎淘”、“假货”等宣传语,试图将阿里巴巴与假冒伪劣相关联。天猫希望相关广告媒体拒绝为少数电商企业发布宣传信息。
对此通告函的真实性,阿里巴巴发言人未做回应,称这是少数电商企业的炒作行为。该人士称,阿里2009年开始举行“双十一”活动,2011年申请注册商标是很合理的事。阿里欢迎别的电商一起来参加“双十一”活动,但是应该合理合法来做,不能以攻击别人壮大自己的方式来做。
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网上查到,阿里巴巴集团确实已成功注册“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十一网购狂欢节”等商标,使用范围涵盖三大类:广告、电视、电话购物等。申请日期为2011年11月,都享有10年商标专用期限。
本来这份通告函并没什么特别之处,但是有网友发现,通告函中所指的在广告中使用“瞎淘”、“假货”字眼的电商正是京东。
针对上述通告函,京东10月30日上午发布声明,也未点名称某电商企业是借法律之名、行垄断之实:“11月11日已经成为全零售行业的节日,也是消费者的网购狂欢节。该电商企业一贯倡导开放和生态,却试图将此节日以‘合法’的方式据为己有,甚至用威逼利诱的手段给媒体和电商同业公司设置障碍,有违开放的互联网精神,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并实名举报阿里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正式受理京东针对阿里的实名举报,并交予浙江省工商局做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而有意思的是,京东下属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分别在2013年11月14日和2014年1月24日申请“京东双十一”商标,使用范围甚至还比阿里还大,一共有七大类,也包括广告、电视播放、为电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等。目前,该商标注册还在申请中。一边举报别人垄断一边自己又在申请,这个。。。京东又该作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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