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千中国与非执董旗下公司组合营企业并订商标许可协议
味千(中国)(00538)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AJEurope、与非执行董事重光克昭持股99%之Ajisen Overseas及合营公司订立合营协议。AJ Europe同意以200万美元的认购价认购合营公司799股股份;及AjisenOverseas同意以50万美元的认购价认购合营公司200股股份。于配发及发行合营公司股份后,AJ Europe及Ajisen Overseas分别拥有该公司80%及20%的权益。如果您注册商标有难度,那么可以找一品标局中国商标数据库服务人员解决,高效一流的服务,专业的商标注册顾问,是您的选择。
据此,Ajisen Overseas同意与合营公司订立商标许可协议,规定授予合营公司于欧洲境内及在全球任何国家、地区或城市的机场(惟日本、港澳台地区及部份东南亚国家、美加地区等除外)使用商标及专业知识的不可撤回的转授权及进一步分授该等商标及专业知识的权利,以及向其他第三方授出根据商标及专业知识经营业务的特许经营权,惟须遵守及待达成商标许可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后方可作实。合营公司需于开设及营运新店铺一次性支付Ajisen Overseas总额1.5万美元,除非店铺位于机场;或由机场营运商营运;或由合营公司或合营公司直接或间接联属人士运作。另外合营公司、其联属人士、特许经营商及╱或获许可方于期限内在地域根据业务运作的各店铺向重光产业及Ajisen Overseas每月各支付500美元版权费。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便捷链接: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海外商标注册 商标交易
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味千中国与非执董旗下公司组合营企业并订商标许可协议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一品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