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做商标好吗?
11月5日,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陆兆禧称双十一’永远都是一个开放的节日,属于一起努力的全体参与者”。说这话的背景是,自从阿里巴巴将“双十一”申请为商标后,其他电商纷纷指责阿里巴巴试图将双十一“据为己有”。另有律师称,注册商标拥有专用权,可以排除他人的使用,阿里巴巴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品标局中国商标注册网的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如今的企业之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提前注册保护自身的商标和专利也成为了每个企业必做只事。
“双十一”这个词从无到有,“双十一”节日益繁荣,现在中国年轻人几乎无人不知“双十一”。这是一个网络时代创造的平台。怎样维护这样一个来之不易的平台,不仅是一家电商的事,也是利益相关方、管理方应共同思考的事。
在一个平台上,丰富多彩的供给、多样化的选择才会造就出健康有力的消费文化,才能最终让所有参与者都受益。从这一点上看,阿里巴巴申请注册“双十一”商标,合法“独享”的同时,宣示持开放的态度值得点赞。
但是,“双十一”作为公众共享的时间点,被批准为商标而让企业使用,其做法值得商榷。有关部门是否考虑到了将来会引发的争执?是否考虑到可能会对广大消费者产生消极影响?因为倘若阿里巴巴依法维护商标使用权,而致电商间一片混战和混乱时,很可能会给这个难得的消费节点造成巨大创伤。于此并非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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