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20周年知识产权手记之香港商标制度变革新创举
正值香港回归20周年,一品标局特意推出,香港回归20周年手记特辑,大掌柜将分三期讲解香港20周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变化。香港与大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其实大不相同。大家都知道,在香港凡事涉及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事务只要找香港知识产权署即可。香港知识产权署于1990年7月2日成立,处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及其他相关工作。本期要介绍的是,香港商标注册以及其发展制度。
香港商标注册依据香港《商标条例》(第559章)及《商标规则》注册。香港商标注册处在1874年开始运作,是全球历史最悠久的商标注册处之一。除负责注册货品商标外,由1992年开始香港更注册服务商标。
按照香港知产署商标注册处公布的信息,商标可以由文字(包括个人姓名)、设计式样、字母、字样、数字、图形要素、颜色、声音、气味、货品的形状或其包装,以及上述标志的任何组合所构成。总而言之,能够藉书写或绘图方式表述的标记,就可以注册为商标。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或防御商标(注:在香港极为驰名的商标可获防御商标保护),或声音、气味或其他非传统商标;或以立体形状或颜色作为商标/商标的要素,需另外填写表格,否则商标注册处将不会把本申请视作该类商标。
和大陆一样,在香港商标注册也需要按照尼斯分类列明拟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服务所属类别。申请商标必须考虑商标:
①是否显著
②是否为商品或服务的描述
③是否为该行业的通用语言
④他人已申请的商标。
香港商标注册权利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权利人的权利由提交申请日起计算。商标注册日期起计的10年内有效。商标权利人应在注册期届满日前的六个月内,申请商标注册续期,每段续期的期间为10年。
在香港,商标注册前可使用知产署的“检索及初步意见服务”(收费),商标注册处可为申请人翻查记录,提供列有与拟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清单。当然申请人也可以自行到知产署的查询网站进行查询。商标注册处在公布接纳(即受理)申请后,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作出公布。和内地一样,有3个月的商标异议期,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或提交反陈述。如无第三者反对,商标申请符合注册规定且没有不足之处,则从接纳至商标注册最短可在6个月之内完成。
如申请未符合商标注册规定,商标注册处会提出异议。商标注册处会在意见中解释为何有关商标未符合注册规定,如认为反对问题能够解决,可向申请人建议解决办法。申请人须于六个月内达致有关规定。申请人可在《商标规则》的指定情况下要求延展三个月的时限。
最后要注意的是:未注册商标受普通法假冒诉讼保护,必须证明该未注册商标享有声誉,他人使用该商标会导致损失,故假冒指控较侵犯注册商标指控更难成立。根据《商品说明条例》(第362章)的规定,任何人以欺诈方式使用商标,包括售卖和进口载有冒牌商标的货品,或管有货使用设备作上述用途,均属刑事罪行。
看完这篇文章之后,大家对于香港商标注册发展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明天大掌柜要为大家介绍的是香港版权登记制度的发展情况。欢迎大家持续关注哦!一品标局全国领先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致力于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商标注册、商标转让服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免费登录一品标局官网免费在线向一品知识产权顾问寻求帮助!相信在一品标局,会有您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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