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了四年,今天终于“硬了”!
昨日,湖南广播电视台旗下的互联网视频平台芒果TV联合创维、国美和光大优选基金轰轰烈烈地搞了一波事——举办了一场名为“芒果硬了”的产品发布会。乍一看,这产品发布会的主题还真是有点污污的感觉,但是,别看名字污,人家芒果TV可是拿出了真家伙的。
在产品发布会上,芒果TV带来了国内第一台拥有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运营双牌照的互联网电视“爱芒果(IMGO)”,同时还公布了爱芒果电视的两大系列产品——定位于90后群体的“青芒”和以“明星订制”的C2B模式为特点的高端系列“星芒”。
目前,互联网电视这一领域已经是一片红海,跑在前面的不乏“大佬”,比如乐视、小米、联想、苏宁(PPTV)等已经纷纷称王,作为后进场的新兵蛋子,要达成其在发布会上夸下的三年千万用户的海口,爱芒果还有很多路要走。
不过,爱芒果具有的资本确实也不少,背靠湖南广播电视台,拥有其他品牌所不具有的双牌照(小米和乐视都曾因为牌照吃过亏),芒果TV积累下来的用户基础等等,而且俗话说得好“长江后浪推前浪”,爱芒果说不定真能在互联网电视这一战场拼出自己的一片天。
不同于传统电视行业拼硬件,拼黑科技,互联网电视要赢得消费者的青睐,除了要有硬件,还得有“软件”——优质、持续的内容输出。近年来,内容创作的知识产权问题日益成为大众关注的点,前一段时间热播的《锦绣未央》和最近正在上映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就饱受抄袭风波的影响。
那么,作为平台方,爱芒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做得又如何呢?负责芒果TV具体运营的是一家名为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的企业。老高搜索了这家企业的商标注册记录后发现,这家企业的商标保护工作,做得还真不错。
2013年2月,快乐阳光互娱向商标局提交了“爱芒果”商标申请,指定的类别为核心类别38类。也就是说,早在4年前,“爱芒果”互联网电视可能还只是一个初步立项的时候,快乐阳光互娱就已经开始提前着手准备相关商标。
另外,快乐阳光互娱还就“芒果盒子”、“芒果直播”、“MGUI”等词申请了商标。老高还注意到,快乐阳光互娱不仅针对自己的平台进行了商标保护,甚至连一些由芒果TV出品的电视剧等都用商标保护起来,比如2016年上映的《半妖倾城》(芒果TV是出品方)、《舞比快乐》等都在其商标保护计划之中。
不过,快乐阳光互娱对于昨天发布会上发布的“青芒”、“星芒”这两个子系列并没有进行商标保护,目前,这两个商标都有其他公司注册的记录。如果未来爱芒果互联网电视做大了,这两个商标无疑会是不小的隐患。对于此,快乐阳光互娱会有办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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