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 商标注册面对新一轮的风险
在互联网化的过程中,传统商标注册战略已经不能有效保护企业商业安全,商标被侵权的现象比比皆是。“互联网+时代”,商标注册面对新一轮的风险,企业和个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得不向前看,更多地考虑商业发展前景与商标战略布局。下面就和大家探讨一下。
一、商标注册范围不断扩大
传统企业商标注册:公司名称、LOGO、产品或服务的名称等重要品牌标识(文字与图形)注册为商标;
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崛起后:APP icon、域名、微信号、自媒体号等;
总结:互联网的普及令这些信息成为消费者辨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重要品牌标识,起着识别、引导、搜索及广告宣传的重要作用,成为企业及个人必须注册的商标内容。
“互联网+”时代商标注册范围不断扩大。如:海信
二、广告语
传统商标注册战略中:广告语往往是商标注册工作中很容易被忽视的一项内容,而实际上,作为企业品牌的“一线推销员”,广告语起到向消费者传达产品或企业品牌核心概念的作用,可以于无形中增加品牌附加值,对于消费者理解品牌内涵、建立品牌忠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广告宣传速度快、范围广、曝光度高,广告语的优势一再放大,一个好的广告语可以令消费者迅速联想到品牌,如李宁的“一切皆有可能”,耐克的“just do it”等等,具有很高的品牌识别度,屡屡成为被侵权的对象。
总结:“互联网+”时代,企业及个人必须重视广告语商标的重要性。
应对策略:根据互联网发展趋势及时注册商标
由单纯的互联网发展到如今的移动互联网,“互联网+”的概念在不断扩大,商标注册也必将不断扩容以适应时代发展,企业与个人若想要全面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则必须根据时代发展趋势,更新商标注册战略,及时注册商标,不断加大商标保护力度。
三、组合商标风险增加
组合商标:如“文字+图形”商标、“字母+数字”商标等等;
优势: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易于识别、节省注册费用。
劣势:1、如果商标中文、英文、图形整体注册,三个要素必须要同时通过商标局的审查,该商标才会最终被审查通过。如果有其中一方存在近似可能,商标则全部驳回;
2、企业或个人在使用组合商标时,只能将组合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标记使用,不可随意改变组合方式或单独使用各组合要素,否则将失去注册商标的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如果他人擅自使用组合商标中的某一部分,则有很大可能不被判定为侵权行为。
总结:互联网开放的环境无疑放大了这种风险。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优势极大地提高了传统企业和个人的曝光率、知名度,但这也令企业信息获取更加容易,在这种情况下,抓住企业商标保护漏洞,利用组合商标的天然劣势趁机“搭便车”“傍名牌”的商标侵权行为更加猖獗,企业使用组合商标的风险增大。
应对策略:分开注册,切莫因小失大
在注册商标时,尽可能将组合商标中的文字、图形、字母等各构成要素区分开,单独注册,将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有效降低商标被侵权的风险。同时,单一要素构成的商标在使用时没有组合限制,即可单独使用,也可多个注册商标随意组合使用,使用方式更加自由,保护范围更大。因此,企业和个人在互联网化的过程中,切不可因节省注册费而盲目注册组合商标。
四、注册计算机类别商标还不够做互联网业务
很多企业对于互联网对商标类别的影响没有足够重视,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涉及线上与线下功能,兼具多个商标类别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若只在单一类别申请商标注册就会发生法律风险。在实践中,企业商标类别申请不到位造成的不同类别商标冲突日益增加,APP的出现更是加剧了这种冲突,此前的陌陌、滴滴打车等商标纠纷均因此而起。
案例:以滴滴打车为例,一款打车软件至少涉及应用程序下载、地图服务、广播功能、出租车运输、旅行预订等内容,这就要求软件运营商需要在第9类、第16类、第38类、第39类等多种商标类别中进行商标注册。若其中某一类别的商标被他人抢注,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不同类别商标之间的冲突。一旦发生这种情况,软件运营商或是花巨资购买这枚商标,或是放弃忍痛这枚商标,但这也意味着前期巨大的广告与运营投入付诸东流,无论哪种情况,都将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
应对策略:重点保护类别全面注册+其余类别防御性注册
对于公司来说,应以企业核心业务和商业布局为基础选择商标类别。除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类别之外,企业还应考虑到业务延伸,对有可能拓展的业务进行注册。另外,近几年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带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若企业涉及这方面的业务,那么还需考虑与之相关的类别,如第35类中“替他人推销350071”、“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350092”等。
1、最简单的方法是查询你竞争对手中的前三名都注册哪些类别;
2、就是找知名商标代理机构咨询,如:一品标局知识产权服务型网站。
一品标局建议:在互联网创业项目中,至少有5个类别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分别是第9类包括APP软件等,第35类包括商务广告等(这类是必须要注册的!),第38类包括电信通讯终端(微信)等,第42类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网站等,第45类包括社交等。当然,具体到各自行业,还得注册所在领域的类别,比如P2P互联网金融就要注册第36类等。
对于产品或服务来说,则应根据其涉及的功能选择商标类别。这就需要企业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根据核心功能与可能涉及的其他服务选择商标类别。
另外,对于一些品牌识别度高的重要信息,如公司名称、主打产品或服务等,企业与个人还应选择注册防御商标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对于不法商家“傍名牌”、抢注商标的行为将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
在商标注册之外,“互联网+时代”的商标使用、商标保护与维权等事务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这就要求企业与个人在处理商标问题时需要更加小心谨慎,从互联网发展特点出发,提高商标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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