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伞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伞是一种遮阳或遮蔽雨、雪的工具。一般用油纸、油布或塑料布等做成。雨伞的英文Umbrella来自拉丁文的Umbra,有遮阳、阴影处的意思。伞的制作材料通常包括了具延展性的布料,和其他可用作骨架的材料与缠线。使用时以手将之举起,虽然伞在最初发明时的主要目的,是用来阻挡阳光,但是现在最常被当作雨天挡雨的工具。伴随着中国国力日益增强,民众们的消费能力也日渐增长,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因此,面对这个供不应求额的大市场,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牌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品牌的使用从商标注册开始。在注册商标前,首先要搞清楚的就是商品的商标类别了。那么,雨伞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雨伞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在一品标局商标分类百科查询我们得知,在45类商标分类中,晴雨伞商标属于第18类皮革皮具
1804-雨伞及部件
180007:雨伞或阳伞骨
180007:雨伞或阳伞的伞骨
180018:雨伞或阳伞伞架
新用户注册免费领取888元https://www1.epbiao.com/topic/xinren/
免费查询商标:https://www1.epbiao.com/zt/sbcx17/
商标注册费用:https://www1.epbiao.com/feiyong/
专利查询:https://www1.epbiao.com/theme/zhuanlishenqing/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便捷链接: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海外商标注册 商标交易
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雨伞商标转让应属于第几类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一品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