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快讯:双面教授:8家IPO企业专利技术与高校关系密切;我国卫星导航专利申请达11.9万件
双面教授:8家IPO企业专利技术与高校关系密切
5月14日,在回复完第四轮问询后,摩尔股份(833334.NQ)撤回了北交所的上市申请。
摩尔股份是一家典型的高校教职工兼职创建的企业。不仅股东中有四人为高校教职工,其还与西安石油大学共享两项专利。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我国发展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实体经济的“产学研”相结合程度越来越紧密,科研人员利用技术优势在新兴技术领域兼职或投资的企业迈向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了一个常见的现象。
在IPO审查过程中,对于高校人员兼职或投资发行人的情况,监管部门除了重点会审查股东适格问题外,还对发行人与高校或高校兼职人员之间是否有专利纠纷的问题格外关注。
瑞财经《预审IPO》统计的18家企业中,有8家企业在专利方面与高校有所关联。
其中,固高科技与其非关联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存在共有专利;达梦数据与与公司董、监、高人员兼职的华中科技大学共有46项专利权;
思必驰从董事、首席科学家俞凯兼职的上海交通大学处收购了30项专利权和38项专利申请权;
新扬股份拥有2项非关联高校大连理工大学授权的专利实施许可;
摩尔股份与公司4位股东兼职的西安交通大学共有4项专利;
邦盛科技与公司董事长兼职的浙江大学于2021年11月共建了“浙江大学-邦盛科技大数据实时智能处理技术联合研发中心”,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为完约定的各项研究任务而产生的新知识产权归属于双方共有;
皓天科技于2023年6月,与董事长兼职的兰州大学白银产业技术研究院签署《合作协议》,拟在未来4年向研究院投入200万用于平台建设和兰州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皓天科技投入支持产生的科研成果,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据瑞财经《预审IPO》发现,于2023年3月22日在北交所递表的瑞华技术,虽因其实控人、董事长徐志刚在公司创建前就辞去了高校教师职务而未被列入统计范畴,但其涉及与高校的专利纠纷。
据悉,2006年5月,在创办瑞华技术前,徐志刚向华东理工大学递交了辞职申请。并于次月,正式办理了离职。辞职次年,2007年4月,徐志刚与孙志杰、王丽萍共同成立了瑞华技术的前身瑞华有限。
然而,就在瑞华有限成立一年后,其与徐志刚却共同遭到了徐志刚的母校兼老东家华东理工大学的起诉。
瑞财经《预审IPO》了解后得知,华东理工大学起诉瑞华有限及徐志刚的原由主要与两个专利有关。
2007年7月,瑞华有限刚成立三个月,其与徐志刚作为申请人,提出了名为“径向催化反应器和控制流体均匀分布的方法”、申请号为“200710043402X”的发明专利,以及名为“带有滑动导向支承和内部膨胀节的管壳式换热器”、申请号为“2007100433046”的发明专利。
华东理工大学认为,该项发明专利与徐志刚在本校承担的本职工作及学校分配的科研教学任务密切相关,该项发明专利是徐志刚利用学校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该项发明专利属于职务发明,其申请权应属华东理工大学。
因此,华东理工大学请求法院判令上述两项专利的申请权属于华东理工大学。
但徐志刚与瑞华有限却认为,徐志刚在华东理工大学处工作期间未参加任何与涉诉专利相关的工作及科研项目,该专利研究所需的资料均来自于公开出版的文献、专著和教科书,不涉及华东理工大学任何非公开技术资料。
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并没有支持华东理工大学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于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并与原本职工作或单位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但本案中,徐志刚虽于辞职后一年内对涉案专利发明提出申请,但其于2005年起担任的本职工作与涉案专利并无关系。
据瑞财经《预审IPO》发现,瑞华技术的涉诉专利“带有滑动导向支承和内部膨胀节的管壳式换热器”主要应用于乙苯/苯乙烯工艺包和中间再热器设备,2021年瑞华技术的工艺包产品曾使用到了该专利,相应产生的收入达2,214.53万元。
虽然徐志刚最终赢了官司,且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其辞职后创业申请的专利与前单位华东理工大学有关联,可在瑞华技术回复北交所问询时曾有过这样的表述:“徐志刚先生认为我国化工工艺技术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于是结合自身在华东理工大学学习、工作期间的化工工艺研究成果,出资组建了发行人前身瑞华有限,自公司成立之初便致力于为化工企业提供基于化工工艺包技术的成套技术综合解决方案。”
这里的“结合自身在华东理工大学学习、工作期间的化工工艺研究成果”、“公司成立之初便致力于为化工企业提供基于化工工艺包技术的成套技术综合解决方案”都不禁让人疑惑。
2024年3月28日,已经过会的瑞华技术因财务报告到期补充审计事项申请了中止审核。
夏普与小米签订通信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并撤诉
夏普与小米签署了无线通信技术专利交叉许可协议,结束了夏普在 2022 年 9 月在中国提起的诉讼。夏普已将无线通信技术的标准必要专利授权给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领先公司,包括日本、美国、欧洲、中国和韩国。夏普拥有 6000 多项与 4G 和 5G 相关的必要性专利,并已与 OPPO、vivo、华为等签订了交叉许可协议。
九部门印发方案,涉及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等行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的人才评价、机构评估、项目评审、企业认定、职称评定、高校评价等工作中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数量、授权数量等作为主要条件。
《方案》提出,积极提高专利、商标申请和审查质量,挖掘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鼓励优良植物新品种培育。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到2025年,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5个月,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稳定在7个月,发明专利结案准确率95%以上,商标审查抽检合格率97%以上。
完善保护政策制度方面,《方案》明确,制定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现地理标志认定统一入口、统一出口。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政策评估体系样例,开展政策实施监测与效果评估。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开展版权示范创建。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修订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研究制定大型赛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加强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网络直播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继续推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方案》还提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深化国家层面上诉审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侵权损害赔偿的证据规则、数额计算等裁判标准。
《方案》提出,到2027年,地方知识产权快保护网络初步建立,快保护机构省级覆盖度达 90%,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基本覆盖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基本覆盖千亿级县域特色产业集聚区。
泉州6个项目获福建省专利奖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最新一届福建省专利奖获奖名单,泉州共有包括“一种基于感知敏感度的HEVC率失真优化方法(专利权人:华侨大学)”和“一种无挥发、低污染的全水性真皮涂饰工艺(专利权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6个项目获得福建省专利奖,其中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获奖数量居全省地级市前列,创造了历年来泉州获福建省专利奖数量之最。
从主体来看,获奖专利权人涵盖了高校和民营企业,充分展现泉州校企协同创新成效;从领域来看,获奖专利既有纺织鞋服、机械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也有半导体、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展示全市传统制造业焕新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成长的特点。
青海一林业机械研发项目喜获4项国家专利授权
近日,青海省林草局承担实施的“青海高原地区造林整地装备研发与示范”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验收,并获得国家专利授权4项。
该项目立足全省生态修复,融合现代林业和智慧林业理念,走研发新技术、新装备和产学研链条式创新路径。项目产出高原地区造林整地设备1台(套),配套研发8个工作头,兼具挖坑、旋耕、除灌、开沟等4种功能,获得国家专利授权4项,其中坡面油底壳机构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该项目在西宁市湟水林场和七星台林场进行了试验研发和示范操作。经过3年的试验,该机械装备在陡坡爬升、整地挖坑、林区旋耕除灌等作业中表现出色,其应用样机作业效率较同等条件下人工作业有大幅度提高,实现了造林整地作业在作业方式、操作形式和作业效率上的提质升级。 (孙鸿儒)
我国卫星导航专利申请达11.9万件
日前,据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发布的《2024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白皮书》显示,2023年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总体产值达到5362亿元,同比增长7.09%;截至2023年底,卫星导航专利申请累计总量突破11.9万件,同比增长4.84%,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作为我国卫星导航的重要支撑,北斗导航卫星主要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研制,其发射使用的长征三号甲系列运载火箭全部由航天科技集团研制,工程其他分系统也有航天科技集团所属相关单位参与。北斗基础产品供应链稳定,芯片、模块、天线等系列基础产品不断迭代升级,性价比持续提升,已经实现亿级量产规模,有力支撑了自主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安全稳健发展。相关负责人表示,北斗产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目前国家推进“北斗+”融合创新与“+北斗”时空应用,这将有力推动各领域智能化发展和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在赋能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实现北斗产业的高效益高质量发展。
卫星导航专利申请的持续增长,不仅标志着我国在卫星导航技术领域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也预示着北斗产业的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北斗系统的广泛应用,不仅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也为全球卫星导航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陈景秋)
结束诉讼 夏普与小米达成无线通信专利交叉许可协议
日,夏普官网发布消息,宣布已与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签署了无线通信专利交叉许可协议,以结束夏普于 2022 年 9 月在中国提起的诉讼。这一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在专利领域的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整个通信行业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关于交叉许可协议的具体内容,夏普表示:" 由于与小米签订了保密协议,因此不便回答。" 但根据夏普官网的描述,夏普已向日本、美国、欧洲、中国和韩国的多家电信设备和汽车行业的领先企业授权无线通信技术的标准必要专利。这表明夏普在移动通信领域的专利布局相当广泛,拥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夏普自 2022 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开发包括 3G、4G 和 5G 在内的移动通信系统的核心技术,通过积极开展专利申请工作,现已拥有 6000 多项必要专利。这一数字已经授权给众多通信设备制造商,表明夏普在专利申请和授权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此次与小米达成交叉许可协议,对于夏普来说,不仅可以减少与小米之间的诉讼风险,还可以通过专利交叉许可实现互利共赢,进一步加强与小米等国内领先企业的合作。对于小米来说,获得夏普的专利授权将有助于提高其产品在通信技术方面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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