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快讯:敏华起诉顾家侵权,家居头部企业掀专利大战;反转?宁德时代诉中创新航案两项涉诉专利被判无效

4365次 2023-08-07

  敏华起诉顾家侵权,家居头部企业掀专利大战

  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家居行业两大头部公司敏华控股和顾家家居正在开启新一轮的专利大战。据悉,敏华控股的两家关联公司敏华家具制造(惠州)有限公司、锐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早些时候向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起诉顾家家居三项专利侵权,主要涉及功能沙发的靠背随动装置、支撑框架、座框等。目前该案尚未开庭。

  电池巨头专利战:宁德时代不放手,要行政诉讼!中创新航危机未解?

  宁德时代(300750.SZ)诉中创新航(03931.HK)专利侵权案转向。

  中创新航8月3日公告,针对宁德时代以正极极片及电池、锂离子电池发明专利,对中创新航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两件涉诉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修正)》第二条规定: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

  对此,宁德时代8月5日回复称,已接到通知,计划在法定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关于针对中创新航的其他专利侵权案件,目前进展正常。

  双方专利诉讼此前已经福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经中创新航向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提出上诉后,目前正在由最高院审理中,尚无生效判决。

  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一直纠纷不断,被公众所关注的专利法律纠纷已长达两年。

  2021年7月起,宁德时代正式起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先后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5项专利,索赔金额也逐渐提高,累计索赔总额已达约6.48亿元。其中,宁德时代就锂离子电池、正积极片及电池两项专利的索赔金额为1.08亿元。

  2023年2月21日,福州中院就两项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中创新航被判侵权,需向宁德时代赔偿5710万元。福州中院同时要求中创新航停止销售涉诉侵权产品。

  同日,中创新航公告称,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涉诉产品处于其生命周期末期,且已被本公司更优性能的新款产品迭代。中创新航同时提及,公司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除锂离子电池、正极极片及电池的诉讼有一定进展外,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关于集流构件和电池专利的诉讼亦已宣判,中创新航被判赔偿296万元。与上述专利诉讼案一样,中创新航同样表示将上诉至最高院。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中创新航曾就集流构件和电池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但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该专利维持部分有效。中创新航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推翻审查决定。

  目前,双方存在纠纷的五项专利侵权诉讼中,仅剩两项尚未进行一审宣判,而涉诉专利被宣告无效的案件中或存在“反转”可能。

  尽管中创新航与宁德时代的纠纷尚未解决,但两者市场地位差距悬殊却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SNE Research数据,2023年上半年,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为304.3GWH,同比增长50.1%。同期,中创新航的全球市占率为4.3%,宁德时代为36.8%,两者差距巨大。宁德时代的行业地位稳固,依然是全球唯一一家保持30%以上市占率的动力电池企业,已连续6年冠居全球。

  两家企业股价并未明显受此消息影响。8月4日,中创新航报收18.00港元/股,涨1.01%;宁德时代报收245.51元/股,涨2.66%,市值约1.08万亿元。

  反转?宁德时代诉中创新航案两项涉诉专利被判无效

  8月4日消息,中创新航发布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就宁德时代拥有的“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两项发明专利作出无效决定。

  中创新航在公告中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及2021年10月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根据起诉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及福州仓山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就“正极极片及电池”(ZL201810696957.2)(“涉诉专利A”)及“锂离子电池”(ZL201910295365.4)(“涉诉专利B”)提出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知识产权侵权案”)。上述案件已经福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经本公司向最高院提出上诉后,目前正在由最高院审理中,尚无生效判决。

  中创新航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上述民事起诉状后,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2023年8月3日,中创新航公司收到上述涉诉专利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63247号和第56289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分别宣告上述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涉诉专利A的发明专利权及涉诉专利B的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双方诉讼回溯:

  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均为国内动力电池行业龙头。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发布的数据,按装机量计,2021年及2022年一季度中创新航是仅次于宁德时代的中国第二大第三方动力电池企业。

  2021年7月至9月间,宁德时代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认为中创新航侵权的专利总共为5项,包括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等,其中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宁德时代的索赔金额为1.85亿元。2022年5月,宁德时代又向法院提出提升赔偿金额至5.18亿元。今年8月1日,宁德时代再次针对中创新航的一项专利侵权,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索赔金额为1.3亿元。

  2022年11月30日,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2年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同时,中创新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63.25万元,并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人民币12.75万元;中创新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宁德时代赔付合理支出人民币20万元。

  中创新航在公告中声称,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该公司产品已采用更先进的技术,与涉诉专利的早期技术完全不同,已不存在本公告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涉诉产品的情形。

  今年2月21日,中创新航再披露与宁德时代专利纠纷最新进展。中创新航称,已收到福州中院就宁德时代起诉其专利侵权的一审判决书。此项判决针对“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专利号201810696957.2),中创新航被判向宁德时代赔偿总计2030万元。法院要求中创新航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发明专利权的产品。中创新航称,将就上述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目前无需向宁德时代支付赔款。同时,涉诉专利的有效性也尚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中。

  现在,在中创新航8月3日发布的公告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就宁德时代拥有的“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两项发明专利作出无效决定。

  同时,中创新航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称,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

  宁德时代主营业务分别由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系统、电池材料及回收、电池矿产资源四项构成,其中动力电池系统仍然宁德时代第一大业务。

  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双方在动力电池方面的营收差距不小。

  2022年,宁德时代实现营业收入3285.9亿元,同比增加152.07%,归母净利润307.29亿元,同比增长92.89%。其中,2022年动力电池系统收入达到2365.93亿元,同比增长158.6%。

  中创新航2022年营业收入为203.75亿元,同比增长198.9%;净利润6.94亿元,同比增长521.8%;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7.5%增长至10.3%。其中,核心业务动力电池销售收入183.2亿元,同比增长202.1%。

  与中创新航专利战出现反转,宁德时代两项涉诉专利被判无效

  8月3日晚,中创新航公告称,已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宁德时代拥有的“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两项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据悉,中创新航于2022年6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上述两件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而中创新航提出该项申请,与宁德时代之间的专利纠纷。

  2021年7月起,宁德时代先后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五项专利,索赔总额高达6.47亿元。其中,针对“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两项专利,宁德时代要求中创新航赔偿1.08亿元。

  今年2月,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两项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中创新航被判侵权,被判停止销售涉诉侵权产品,且需向宁德时代赔偿5710万元。

  中创新航当即表示,将就上述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无需向宁德时代支付赔款。目前,该案件正在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中,尚无生效判决。

  针对此次公告内容,相关专利咨询专家解释,法院是根据专利权所明确的权利范围,界定产品是否侵犯了相关专利。而专利侵权的被告方如果申请专利无效成功,原有的专利权诉讼就失去了基础,相当于变相打赢官司。

  除上述两项专利外专利诉讼外,两家围绕“集流构件和电池”专利的诉讼也已宣判,中创新航被判向宁德时代赔偿总计296万元。

  针对该结果,中创新航也表示将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同时,中创新航曾就该专利提出无效申请,但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该专利部分有效。后续中创新航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推翻该审查决定。

  2023年10月,中创新航在港交所上市。根据相关机构统计,今年上半年,宁德时代动力电池市占率达36.8%,居全球首位,中创新航以4.1%的市场份额位列第六。而在国内市场,两家公司分别排名第一和第三位。

  宁德时代曾就诉讼事宜表示,尊重第三方知识产权,愿与行业参与者就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保持沟通合作,也会重拳打击恶意侵权行为,维护市场良性竞争。中创新航则称,将积极采取先关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益。

  被指形似避孕套雪糕专利已终止 揭秘被指形似避孕套雪糕厂商 厂家回应雪糕外形似避孕套被质疑

  近日,山西大同一家长发视频称孩子买的雪糕包装形似“避孕套”,质疑会误导孩子。对此,厂家工作人员称包装是天然乳胶材质,是国家专利产品。据悉,该雪糕名为泡泡雪泥,生产厂家为青岛晨晨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晨晨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李泉,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非食用冰生产、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等。知识产权信息显示,该公司于2009年11月申请“一种流体食品包装胶囊”专利,并于2010年8月获授权,不过,因未缴年费,其专利权已于2017年1月被终止。此外,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曾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因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被罚6.4万元。

  微软新专利模块化改造 HoloLens 头显,有望降低成本进入消费市场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今年 5 月公示的技术专利,微软计划对 HoloLens 头显进行模块化改造,进一步降低该头显成本,暗示会进入消费级市场。

  微软推出的 HoloLens 解决方案目前主要面向企业,并为美国陆军开发了 IVAS(军事版 HoloLens),也没有向普通用户开放购买渠道。

  IT之家在此附上专利设计草图如下,可以看到头显的大部分组件都可以拆分,微软希望通过模块化设计,进一步降低成本。

  包括头带、VR 头显、眼镜镜腿在内,模块化传感器和显示模块都可以通过标准接口进行连接。

  此外佩戴者还可以使用通用接口,连接计算模块、额外电源等其它模块单元。

  省地调院一项专利获得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奖励

  近日,由省地调院独立完成的国家发明专利《一种施加凹土材料修复耕地镉污染的方法》因获评为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获得了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奖励20万元。

  该发明专利以低品位凹凸棒石为基本原料,通过改良或改性生产了具有更好修复效果的新型环境修复材料,并提供了一套高效施加修复材料的装置与工艺,提高了土壤原位钝化修复施工的效率,能够解决在实际耕地保护中的质量提升与粮食安全问题,具有成本低廉、操作简单、见效快、实用性强等优点。

  目前该发明专利已应用于江苏、陕西、新疆等多个省份耕地质量提升和修复治理工作,修复成功率大于95%,效果稳定,可维持4年以上。省地调院依托该发明专利累计完成科技项目10余项,累计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元,仅在江苏就开展了13000余亩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为省内外多家单位开展土壤修复、耕地质量提升等提供了技术支撑。(省地调院 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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