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3833次 2022-12-06

  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有关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 衡付广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受疫情影响,此次发布会线上举行。两年前的今天,也就是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就全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有力指引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的显著成效。

  出席发布会的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女士、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先生、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潘新胜先生。我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衡付广。

  今天发布会,我和我的同事们将重点向大家介绍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有关情况。首先由我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大会胜利闭幕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快推进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立足“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更好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构成等基础性制度保障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二是坚定不移走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之路。将高质量发展作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主旋律、硬任务,进一步建立完善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严把审查授权关,从源头上抓好质量控制,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更好促进知识产权领域依法授权、依法获权、依法维权、依法用权,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特别是要加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立法、执法、普法力度,既通过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又通过权利平衡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人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是突出知识产权领域工作重点。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战略重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提升知识产权对现代化建设的综合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部署,持续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奋力谱写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我就介绍这些。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媒体朋友点击屏幕相应按钮提问。提问时,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人民日报记者

  今天,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就知识产权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两周年,能否介绍一下两年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 衡付广

  谢谢你的提问。两年前的今天,也就是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知识产权工作的“五大关系”“两个转变”和“六项重点”,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两年以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连续两年制定印发265项具体举措,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描绘了未来一个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中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国务院督查激励措施,推动工作落实。我们还印发了《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新修改的《专利法》正式实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持续推进。同时,积极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和地理标志立法研究。连续第三年印发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治理。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发布《餐饮行业商标注册申请与使用指引(试行)》。加快研究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三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得到强化。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累计指导建设61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35家国家级快速维权中心。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建立案件信息共享、重大线索移送和重大案件督办等机制。与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出台《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对违法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成功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持续提升。

  四是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提前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专利、商标审查周期五年压减目标任务,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个月,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16.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在20个省份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认定首批9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

  五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稳步推进。完成我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相关工作,协定生效当天收到国内企业外观设计国际申请108件,实现“开门红”。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多边合作,主办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将知识产权支撑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写入合作目标。中国代表顺利当选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理事会主席。

  六是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有力维护。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管理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研究优化技术出口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工作衔接机制,切实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今年前三季度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和地方分中心累计为企业提供应对指导近300次,咨询服务500余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二十大相关部署,认真落实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持续推动知识产权的“两个转变”,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而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的成效、经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 张鹏

  谢谢你的提问。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部署,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二十大报告也专门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这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工作取得丰硕成果。首先是知识产权写入民法典,确立了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重大法律原则。其次是我们实现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知识产权法制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显著增强。第三是我们进一步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实现了从制度引进到适应国情、植根本土的重要转变。特别是近五年来,我们不仅完成了专利法、商标法的第四次修改,建立了国际上最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而且今年5月,《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等在中国正式生效,我们已经加入了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第四是地方立法方面,16个省级行政区域完成了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加上各类专门立法,地方法规总数达到77件,越来越多的地方正在通过综合立法,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政策转化为地方性法规,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

  回顾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丰硕成果,我们有几点深刻的体会。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知识产权法制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最鲜明的价值导向。我们的立法、执法和普法工作,都要始终聚焦公众需求、企业关切、市场期待,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制度调整的最大标准。三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四是面向未来,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在新发展阶段的重要使命。

  下一步我们将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奋力推动知识产权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其中也有一些具体工作,包括:专利方面,继续配合做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为专利法全面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商标法修改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完善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强化商标使用义务,推进品牌建设;地理标志立法方面,要明确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和传统文化传承的立法定位,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方面,要进一步凸显完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为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作用,同时,还要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奋力谱写知识产权领域良法善治新篇章。

  澎湃新闻记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请问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推进行政裁决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 张志成

  谢谢你的提问。行政裁决制度是我国专利制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立足职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行政裁决领域依法行政,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在法规制度建设方面。我局积极配合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开展有重大影响专利侵权纠纷和药品专利纠纷的行政裁决工作,增设地方专利管理部门的专利侵权纠纷合并行政裁决权,以及跨区域行政裁决权,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法治保障。

  二是在规范化建设方面。会同司法部在全国范围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夯实行政裁决制度基础、畅通受理渠道、做好工作衔接。截止目前,已向各地推介两批次共计26个规范化建设典型经验,助力提高全国专利领域行政裁决工作水平。

  三是在能力提升方面。举办多期专题培训,覆盖知识产权系统近8000名业务骨干。面向北京、上海、江苏等20多个省(区、市)开展培训指导。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并确定首批35名技术调查官,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专业技术支撑。

  四是在形成合力方面。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联络机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政策文件,推动统一行政保护与司法裁判标准,完善行刑衔接。与人民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保护联动机制,强化行政裁决执行见效,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行政裁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13-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24.1万件,年均增幅28.8%。办案质量效率不断提升,2021年案卷评查得分86.3分,较2020年增加6.4分,平均办案周期约2个月,比法定时限节省1个月。同时,我局积极落实新专利法要求,累计审结35起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行政裁决案件,审结首批2起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为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拓展了新渠道。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以全面提升能力水平为目标,以开展试点工作为抓手,以加强培训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以夯实专业技术支撑为保障,努力将行政裁决工作推向更高水平,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谢谢。

  新京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为了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各地方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知识产权法规。能否请北京市介绍一下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的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潘新胜

  谢谢你的提问。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做好未来一个时期的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战略指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发展作出重大顶层设计。北京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战略部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推动出台《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正式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形成了由2件地方性法规、1件地方政府规章和4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涵盖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的首都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为高质量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首善之区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借此机会,我向各位媒体朋友重点介绍一下刚施行的《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条例》力求引领新时期首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主动回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发展与安全等新形势对首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补充、先行和创制作用,完善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营造更高水平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条例》充分展现新时期知识产权保护首都特色,以知识产权战略为导向,以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牵引,以全链条保护为基准,以社会共治为纽带,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格局。

  《条例》积极践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期首都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制约首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聚焦维权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突出问题,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依法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就网络平台、展会等有关主体权利义务进行充分平衡,有效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利益。

  下一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业务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抓好《条例》贯彻实施,与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实施等工作一体谋划、统筹推进,为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筑牢法治根基。谢谢。

  法治日报记者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而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重要内容。请介绍一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和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 衡付广

  谢谢你的提问。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需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这其中推进全民守法,提升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我局积极配合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以答记者问、图解、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相关内容,在局网站、微信等平台开设“专利法你问我答”“商标侵权判断标准解读”等多个专题,与人民网、科学网等媒体合作,建设知识产权频道,开设“以案说法”“案例聚焦”等特色栏目。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介,以多种方式提升知识产权宣传效果,增强普法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

  二是通报知识产权违法案例。重拳打击恶意商标申请行为,协调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围绕打击恶意抢注涉疫标识、恶意抢注冬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将姓名等冬奥热词开展多轮次宣传引导,并曝光相关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知识产权行业秩序,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违法失信行为的通报,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法治文化。连续14年组织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其间,各地、各部门集中开展数千场次知识产权专题宣传,发布各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相关报告,信息报道数量和公众参与热情逐年上升。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今年以来我们每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朋友参与报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更高频次的知识产权政策解读、数据供给和信息服务。

  四是积极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积极发挥互联网的传播优势,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普及。我们邀请撒贝宁、易烊千玺等人士为知识产权代言,在B站推出《大师课》《对话审查员》《小明与商标的故事》等系列精彩视频,引导青少年走近知识产权。我们支持知识产权类图书持续出新,其中“我也会发明”同名动漫在央视等多家媒体播出,受到青少年喜爱。知识产权教育的多维度开展,有效助力了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营造良好氛围。谢谢。

  经济参考报记者

  我们了解到专利法的最新修改已经实施,目前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也在加快推进。能否简要介绍一下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进展和修改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 张鹏

  谢谢你的提问。正如你提到的修改后的专利法已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改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新增对严重故意侵权行为处以一至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数额提高至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并完善举证责任,减轻权利人主张赔偿时的举证负担,完善专利行政保护措施,明确诚实信用原则,新增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相关规定;二是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明确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处置权,新增开放许可制度,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三是完善专利审查授权制度,新增新颖性宽限期适用情形、局部外观设计,完善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延长外观设计专利期限。

  专利法实施细则是保证专利法有效实施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是对专利法相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后,我局立即启动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工作,形成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草案(送审稿)》,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此次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升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专利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四是新增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专章,与国际规则对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进程,尽早完成修改,更好保障专利法实施,助力专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

  2018年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拟定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请介绍一下机构改革五年来,相关工作都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 张志成

  谢谢你的提问。我国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对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传承传统文化、促进对外开放都具有重要意义。农业农村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都为我国地理标志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探索、开展了建设性的工作。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后,中央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整合了地理标志管理职能。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统一受理渠道、统一专用标志、统一发布公告、统一保护监管、统一对外合作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和运用体系。

  五年来,地理标志制度更加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制定发布统一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纳入官方标志予以保护。修订印发《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推动国外地理标志产品在华同保护。启动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工作,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晰地理标志保护的制度框架。

  地理标志产品量质齐升。截至2022年10月,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13件。2021年地理标志产品直接产值突破7000亿元大关,达7033.76亿元。

  地理标志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组织开展两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涵盖全国20个省份,市场主体使用专用标志更加便捷。印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在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达到103个,覆盖18个中西部省份以及多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保护了一批高附加值的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保护迈向更高水平。组织多次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地理标志保护相关举措被纳入长三角区域、黄河生态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等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评选发布年度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举办地理标志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保护能力与水平。2021年,全国共查处地理标志侵权案件1416件,涉案金额928万元,罚没金额1302.3万元。

  地理标志对外合作实现突破。2021年3月1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正式生效。截至目前,通过单独申请、互认试点和协定互保等模式累计实现110个中国地理标志在欧保护,134个欧盟地理标志在华保护。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能力、提升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政策衔接,尽快建立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与各有关部门一起确保制度平稳过渡。谢谢。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是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渠道。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北京市在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潘新胜

  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北京市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有机衔接和协调联动,有效发挥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为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要求,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局等11部门,在充分研究和广泛吸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新时期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机制。

  二是打造立体化工作网络。依托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立市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搭建调解组织与行政、司法、仲裁等纠纷解决途径的对接平台。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作用,在电子信息、软件、医疗等十大“高精尖”产业领域,建立16家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两区”重点园区(组团)、高新技术产业园、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立12家人民调解工作室,逐步构建立体化工作网络,形成“排查+预防+调解+宣传”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模式。2022年1-10月,市知识产权局指导管理的16家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11994件,调解结案4356件,调解成功2577件,调解成功率近60%,为权利人提供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三是积极参与诉源治理。落实与市高级人民法院签订的《关于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备忘录》,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指导7家调解组织与7家人民法院建立合作机制,推动纠纷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全覆盖。指导13家调解组织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等诉调对接工作。指导4家调解组织对接北京互联网法院“非诉调解平台”,努力实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联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互联网企业“高效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联系人”机制,提高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判和调解质效。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社会治理效能,加快建设知识产权首善之区。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 衡付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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