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LV等商品获罪 涉案金额50多万

42515次 2016-10-19

  38岁的于某前往广州、北京西单等地进来假冒的香奈儿、迪奥等名牌香水、手包等在58同城销售,涉案金额五十多万元。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

  从2015年3月开始,于某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某小区,通过互联网非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卡地亚、劳力士、万宝龙、爱马仕、LV等品牌的手表、香水、包,销售金额共计1万余元。


  2015年8月28日9时,民警对于某暂住地进行搜查,发现香奈儿、迪奥等名牌香水和欧米茄手表、LV手包等。经注册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商品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未销售商品的价值共计54万余元,这些物品被当场查扣。


  据于某称,她曾在服装店做导购,2015年她听微信圈里的朋友说在网上卖仿制的名牌货物能赚钱,就想试一试。为此,于某还去了广州进仿名牌手表。后来她又到北京西单明珠商场进了好多种仿制的LV牌包,每个200元左右,还去百荣小商品批发市场买了些仿香奈儿等品牌的香水,东西就在58同城销售。


  于某称,香水、表和包她都卖过,大部分都是以快递的方式发货,货款通过微信支付。她销售的商品没有经过权利人或单位授权。


  于某的账本证明:一块假冒卡地亚手表,她最低卖370元,LV女手提包销售价为480元,Burberry香水销售价均为每瓶20元。而正品卡地亚手表市场最低零售价为每块5万元、LV手包最低销售价格为每个4100元,Burberry香水(100毫升)每瓶1050元。


判决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于某被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未销售,系犯罪未遂,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被告人辩护人认为指控的未销售商品的价值过高,应按照假货的价格计算。法院认为,本案中未销售商品的价值,有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应按照侵权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即应按照相关权利人出具的价格证明计算,故该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大兴法院一审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扣押商品,依法予以没收。可登入一品标局http://www1.epbiao.com/查阅更多商标新闻。

温馨提示: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侵删,谢谢!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转让商标好在哪? 下一篇: PCT专利申请每件不低于1.5万元资助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商标授权书女装品牌转让湖南商标注册立体商标金华商标注册嘉兴商标注册如何申请专利王老吉商标争夺战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