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查处两起商标侵权案 没收侵权商品、罚款5000元

45154次 2016-10-19

昨日从拉萨市工商局了解到,日前该局查处两起商标侵权案,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金某和余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没收侵权商品和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拉萨市工商局相关责人介绍,该局日前接到举报称,位于冲赛康附近的两家店铺有售卖假冒伪劣服装、帽子行为,随后工商部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金某从武汉以70元/件的价格购进标有“AIMUTU”(艾牧途))服装60件,以每件8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截至案发时,已售出8件,违法经营额为640元。


另外一名当事人余某在浙江义乌制订5000顶太阳帽,进价6.5元/顶,销售价8元/顶,在定制帽子时,在未经佧佤嘎博服装有限公司允许的前提下让厂家在帽子正前方上标注了藏文“佧佤嘎博”字样,截至案发时,共销售3000顶帽子,违法经营额2.4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当事人金某和余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工商部门对当事人金某和余某进行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没收侵权商品和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可登入一品标局http://www1.epbiao.com/查阅更多商标新闻。

温馨提示: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侵删,谢谢!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转让商标好在哪? 下一篇: 永康两企业荣获中国驰名商标 增长率居全省前列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影视作品上海商标注册杭州商标注册北京商标注册新商标法品牌商标转让建筑企业iso三体系认证中药专利申请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