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增强商标显著性
商标品牌是现代企业的核心资源,是企业质量、创新、管理、市场、信用、文化等综合竞争能力的集中标志,也是产业经济、区域经济的核心要素。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强商标权的保护对企业树立用品牌引领发展的理念,引导企业由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提升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均有重要的意义。
福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牢牢把握商标的标识作用,合理界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制止市场上“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法行为,防止侵权行为弱化商标,加强对恶意取得商标权行为的审查,防止通过抢注并滥用商标权打击市场竞争者。
同利肉燕老铺是一家以经营肉燕食品为主的老字号餐饮企业,该企业认为自己的商标权被李府活鱼火锅店侵害,其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同利及图”商标已为相关公众所熟悉,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李府火锅店使用的商标由汉字“同利”和“图形”组成,同利老铺的涉案商标也是由汉字“同利”和“图形”组成,两商标文字部分相同,图形也近似。两家店铺服务具有一定关联性,消费对象也具有关联性,两者共存于同一市场,容易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
福州中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李府火锅店的行为已构成对同利老铺“同利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最终考虑侵权时间,侵权性质和损害后果等因素,酌情确定李府活鱼火锅店赔偿额为10万元。
“老字号”得以保护和传承,“新品牌”也树立自身的核心价值与形象。福州中院正是通过司法裁判不断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合理使用、宣传商标,增强商标显著性,促进自主品牌的培育和发展。
福州中院副院长林志雄表示,“供给侧改革”顾名思义就是在市场供给一侧进行改革,创造新供给,为市场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以刺激市场需求一侧释放新需求,促进经济增长。这其中,创新起主导作用,而知识产权保护必须跟进,为创新保驾护航。福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保护入手,保护企业创新的火种,激发企业创新的热情,保证了供给侧改革的创新驱动力。可登入一品标局http://www1.epbiao.com/查阅更多商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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