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还在,名字没了”?主要问题还是出在商标上面
关于商标侵权或者抢注等问题展开的事情的有很多。近日,“公众号还在,名字没了”这一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社会各界对公众号名称的商标问题的广泛关注与热议。大家可能会时不时注意到,近年来,围绕公众号名称产生的商标抢注与侵权风波并不罕见。
公众号名称是相关公众识别服务主体的重要依据,如果遭遇商标纠纷往往需要更换名称,以往所积累的商誉可能会付诸东流。而关于公众号商标问题的事情,以往出现过的案例不在少数。
2019年11月4日,时拥上百万粉丝的公众号“女神进化论”名称状态突然变更为未命名,该公众号随后向微信公众平台提出申诉,时隔近3个小时后用户收到该公众号已更改名称为“女神进化论”的消息。
目前,该公众号的名称已经在微信公众平台申请商标保护,其名称以注册商标为命名依据,受到微信认证保护注册商标原则保护。而其实公众号“女神进化论”当时已在自身核心业务相关的商品与服务类别上进行了商标布局,为何还会遭遇上述事件呢?
“最近有这种恶意注册商标后向我们索赔的人,我们已经注册了全部大类,他们专门找‘漏掉’了一些小类去恶意注册,各位友商请务必小心。”针对上述事件,“女神进化论”创始人表示,该公众号名称变更为未命名,系因其名称被恶意注册商标,此前曾还有人联系沟通相关的商标代理与转让事宜。
根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账号名称涉及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利的将不能注册,如果未经他人授权许可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经权利人投诉并经平台核实,将对违规公众号采取清除侵权名称信息等形式的处理。
公众号的名称遭遇商标抢注后,相关经营主体应如何应对?“公众号运营主体应当充分对标识使用情况和证据进行梳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效的办法。”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虎表示,如果被抢注商标尚未初审公告或仍在初审公告期,而且运营主体在先使用证据较为充分,可以依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
针对被抢注商标提出异议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已被授权的或异议未成功但有新证据或理由,运营主体可以依法针对被抢注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如果被抢注商标核准注册已经届满3年且尚未经过使用,运营主体可以提出连续3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在进行商标布局时,公众号经营主体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公众号运营主体在进行商标布局时,应当以公众号运营所指向的具体商品或服务展开,比如通过公众号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应当着重在第45类法律服务上注册商标,通过公众号对自己生产产品进行深入推广和宣传应当首先在该产品对应的商品类别上注册商标。”
孙志峰表示,基于公众号本身具有较强的推销和展示商品或服务的属性,而且鉴于目前我国商标注册还未对商品批发零售明确对应注册类别,建议公众号运营方可以考虑在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为他人推销等第35类服务上进行防御性注册。
“由于目前符号资源在商标注册领域日益稀缺,建议公众号运营主体在明确自身运营模式和运营内容的前提下,尽量选择独创性强的图形或显著性较强的文字符号作为公众号名称,并尽早申请商标注册,在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业务领域选定相应类别及商品或服务上进行完善布局。”孙志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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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公众号还在,名字没了”?主要问题还是出在商标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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