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及暂停部分专利代理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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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国知处字〔2021〕3号、4号、5号、7号、8号),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国知处字〔2021〕6号、9号、10号、11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处罚决定,依据《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备案管理办法》《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取消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在我中心备案及代理预审案件资格,注销其预审服务系统账号;停止受理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向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的预审案件,暂停期六个月。
特此公告。
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来源: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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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关于取消及暂停部分专利代理机构专利预审服务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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