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售“信阳毛尖”被诉侵权,信阳林茶局:正常商标维权行为
近日,广东东莞一商户向记者反映,他因售卖“信阳毛尖”被河南省信阳市茶叶协会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索赔3万元。
民事起诉状称,原告信阳市茶叶协会系第3047772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信阳毛尖”地理标志经原告多年推广与管理,被告实施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造成原告经济损失,综合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于明显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具有不正常性,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起诉状称,原告发现被告店铺囤有大量标有“信阳毛尖”字样的产品。根据原告购买的侵权产品,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了“信阳毛尖”标志,但是产品质量差、包装简陋,不符合涉案商标对产品品质的要求。据此,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其销售的茶叶上擅自使用原告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对此,11月30日,河南省信阳市林业和茶产业局茶产业发展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的维权不同,这是信阳市茶叶协会进行正常的商标维权行为,与“库尔勒香梨”类似。若商户要使用“信阳毛尖”商标,需通过信阳市茶叶协会授权。“产品(茶叶)来自信阳,符合信阳毛尖标准便可以向协会申请授权。”该工作人员说,申请授权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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