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实施,对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与原《办法》相比,修改后的《办法》在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第十三、第十四、第十六、第十九、第二十条等条款有较为重要的实质性修改,对其他条款内容进行了调整顺序、精简内容和规范表述的完善。
《办法》主要条款修改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推行以承诺方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二是减少不予办理登记的情形(第十一条);三是压缩登记审查期限(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四是优化登记相关服务(第六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近年来,专利质押融资已经成为盘活企业无形资产、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举措,有效支持了一批创新型企业发展。本次《办法》的修改实施,将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为知识产权部门开展更加规范、便利、高效的专利质押登记服务,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专利质押融资,促进“知产”向“资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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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2021年1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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