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招聘网马头商标:注册商标保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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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商标保护期限
1、《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二、商标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
(1)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 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
(2)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
(1)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 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2)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3)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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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汕头招聘网马头商标:注册商标保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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