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假的炎陵黄桃,长沙一水果店被判罚1万元

21844次 2021-05-10 长沙商标注册 


  炎陵黄桃是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的特产,也是湖南省的一张水果名片。但是,在黄桃还未开园之前,就有“炎陵黄桃”出现在长沙市面上,为此,炎陵黄桃产业协会将售卖侵权产品的长沙市天心区A家水果店(化名)起诉至法院,索赔33828.37元。今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商标侵权案。

售卖假的炎陵黄桃,长沙一水果店被判罚1万元

  果子还未开园,市场就热销了?

  为保护其品牌,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注册了第18020220号“炎陵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根据《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炎陵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使用“炎陵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的生产地域仅限于炎陵县,其区域范围位于东经113°34'45"至114°07'15",北纬26°03'05"至26°39'30"之间,海拔300-1200米的丘陵、山区。行政区划包括平乐、霞阳、下村、龙溪、十都、沔渡、中村、石洲、龙渣、策源等生态相近的黄桃种植适宜区,黄桃品种限于锦绣。

  因炎陵黄桃的特殊生长环境,黄桃开园时间每年不一。2020年炎陵县农业局、炎陵县黄桃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0年炎陵黄桃开园指导时间》,确定开园指导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7日,根据不同海拔高度划分开园时间。

  但是,2020年7月13日,在还未开园之前,炎陵黄桃产业协会居然就在长沙市天心区A家水果店(化名)买到了品名为“炎陵黄桃”的桃子。2020年9月17日,炎陵黄桃产业协会以A家水果店(化名)侵害商标权为由,将之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3828.37元。

  法院:水果店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认为,原告炎陵县炎陵黄桃产业协会系18020220号“炎陵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处于有效期内,原告对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应受到法律保护。

  本案中,被告使用有“炎陵黄桃”字样的标贴对外销售黄桃,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黄桃的原产地等特定品质产生误认,误以为被告销售的桃子就是来源于湖南省炎陵县,误以为该黄桃具有“炎陵黄桃”的特定品质和独特口感,被告的行为对原告的商标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已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020年12月1日,天心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商标种类和价值、侵权行为的性质、经营地址及经营时间、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酌情判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 000元(含为维权支付的合理费用)。一审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判决书已经生效。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转让商标好在哪? 下一篇: 商标早报:华为申请“鸿蒙”商标,类别新增运输工具;山寨饮料“六个核弹”商标申请无效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商标事务所商标评估商标权商标法案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商标驳回复审陕西商标注册重庆iso9001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