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新增200家以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

77627次 2020-09-21  贯标补贴 

  河南省洛阳市新增200家以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20〕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31日

  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为持续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推动知识产权支撑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0号)等精神,结合洛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大决策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激励机制和产权安排机制作用,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以重点城市为载体,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洛阳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区域发展需求迫切的特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上下联动、政策集成和融合发展,强化绩效管理、制度保障和队伍支撑,以知识产权各门类全链条运营为牵引,探索知识产权助推创新经济、品牌经济、区域特色经济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将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与“9+2”工作布局紧密结合,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绚丽篇章。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市场导向。以改革和创新为突破口,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牢固树立知识产权的质量意识和价值导向,促进知识产权的制度运用和权利经营,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运营市场活力。在布局一平台、多中心的基础上,大力推动高校建立OTL(技术许可办公室),探索有效盈利模式,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能力。

  政策集成、融合发展。通过政策集成和资源集聚,着力打通知识产权运营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资本、产业、人才等要素融合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与实体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撑。以知识产权运营助力新技术、新组织、新模式、新业态、新价值等新经济快速发展,实现知识产权与新经济深度融合的经济形态。

  突出重点、强化绩效。找准机制创新和项目推进重点,突出特色、协同发力,打造精品项目和工作亮点;把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绩效管理,密切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以知识产权为核心价值导向,完善园区投融资体系,引导资本支持实体创新型企业;以知识产权大数据融合应用为抓手,推动知识产权链紧密嵌入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和政策链,构建知识产权引领型多元融合创新生态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制度供给、技术供给双重作用,立足服务、支撑、引领新经济,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提高企业创新效率,提升产业发展层次,畅通创新价值实现渠道,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蓬勃发展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制度保障、政策保障和环境保障,加快建成最适宜新经济发育成长的新型园区,推动洛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目标

  经过3年时间,在洛阳构建起规范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的制度规范,促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高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实现下列指标:

  ——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30%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35%以上;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40%以上;支持高校院所采用免费、低价或专利技术入股的方式,将其专利技术转化给200家以上中小企业;在高校探索建立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运营于一体的运营中心,并实现在其他高校推广;建立知识产权评估评价体系和机构,支持高价值专利组合融资;设立先进制造业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基金,推动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单以上。

  ——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不断提升;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地理标志产品产值显著提升;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示范项目8个,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30个以上;打造30个以上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商标品牌。

  ——新增200家以上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企业2000家以上;市场主体商标布局和品牌培育水平显著提升。

  ——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1家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培育8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扶持5家以上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三、建设内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1.完善专利导航决策制度和政策,实施一批专利导航示范项目。运用专利导航方法,通过产业数据和专利数据融合分析,围绕洛阳产业规划、重大科技项目等,实施洛阳8大产业专利导航示范项目(智能装备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现代交通装备等产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研究出台《洛阳市专利导航实施管理办法》,充分应用《专利导航指南》,打造5个以上国家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强化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协会等机构对专利导航示范项目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对专利导航示范项目的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能力;建立专利导航评价机制,引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评价,确保专利导航项目高质量完成;建立专利导航线上可视化系统,实现导航结果动态更新,长期可用;强化重大专项政府决策机制,建立由知识产权、科技、工信、发改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重大科技经济活动专利分析评议决策机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发挥商标品牌助推产业发展作用。加大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区域商标品牌做大做强,鼓励将东方红、洛阳杜康、浮法玻璃、LYC、中信重工、大阳摩托等优势企业商标打造成“一带一路”全球知名商标品牌。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出台《洛阳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完善我市地理标志产业规划;依托区域品牌建设和特色产业培育,开展“地理标志+商标/版权+专利”综合运用,以地理标志产业为基础,以专利支撑产品研发和加工技术创新,以商标、版权支撑品牌培育推广,协同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开展“一乡一标”行动,聚焦特色产业,围绕洛阳牡丹、上戈苹果、嵩县大葱、伊河小米、新安樱桃、汝阳杜仲以及山茱萸、银杏、柴胡、丹参、金银花等道地药材,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参与地理标志产品展览会,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运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建立相关产业统计核算机制。结合我市专利密集型产业特点,在智能制造装备、有色金属等产业,建立并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统计和监测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状况;建立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明确统计范围、统计对象、统计核算内容和方法等内容,全面反映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总体状况。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出台《洛阳市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办法》,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将专利密集型产业纳入鼓励发展的产业范围,加大对专利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选择智能制造装备、新型功能材料、现代交通装备等行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等扶持政策,认定一批知识产权自主性和竞争力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6.推动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累计新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200家以上。优先支持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将企业贯标纳入知识产权常态化工作,坚持以不超额奖励为原则,重视企业、高校、科研单位通过贯标前后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坚持对创新主体贯标前后的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开展有效性评价,加强对贯标认证有效性显著的单位予以奖励;大力推广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组织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使用好学习平台。加快出台洛阳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相关扶持政策,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结果的采信,并将通过贯标认证作为创新主体申报各类知识产权项目和其他部门支持项目的重要条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强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企业实施转化专利技术、培育自主商标品牌,提升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品牌价值;依托平台提供基础型服务,依托服务机构提供差异性服务;以发放创新劵、服务劵等形式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支持托管服务机构定期免费推送相关专利导航分析报告成果,及时发布知识产权预警信息,指导中小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竞争机制和第三方评价制度,实施全过程绩效评价管理;经过3年时间,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企业200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实施高校院所专利转化工程,畅通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渠道。以解决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着力点,鼓励高校院所创新专利技术快速许可等模式,降低或缓收相关专利实施许可的一次性费用,降低创新主体专利技术获取门槛;支持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采用内部或与第三方合作等模式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种子投资的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专业机构,实现创新专利技术快速许可;对高校院所的“沉睡专利”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将“专利语言”改写为易于理解的“技术语言”,关联专利发明人团队等信息,丰富信息供给内容;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专利技术供需对接算法,建设“沉睡专利”推广运用平台,鼓励线上供需对接和技术咨询。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

  9.引导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积极发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作用,引导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推动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引导联盟围绕产业共性领域开展专利导航,为联盟成员及时掌握知识产权动态、预警、应对知识产权风险提供支撑;经过3年时间,知识产权联盟数量达到8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0.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2020年年底前,召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利技术对接会;通过大数据手段分析,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从洛阳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中选择一批共性技术较强的专利技术转化给200家以上中小企业。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11.拓宽创新主体融资渠道。加快修订《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和风险补偿实施办法》,补贴重点采用由补贴损失转向补贴投保人转变;大力推动洛阳银保监分局落实单列信贷计划和放宽不良率考核等政策;重点推动洛阳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引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知闪贷、知信贷等现有成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搭建质押融资全流程管理平台,实施投贷保评联动;探索专利权与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专利与企业股权等多种模式,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资金补偿池,完善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提高政策补偿风险比例,对财产保证险保费进行补贴;建立质押贷款保险与再保险机制,畅通企业金融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经过3年时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量年均增幅35%以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洛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研究开发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及工具,特别是专利许可、作价投资、投融资、侵权损害赔偿、资产报告,涵盖专利质量、技术、风险和市场等价值评估模型;引入成熟的专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开展专利分类管理和在线大数据价格评估;建立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股权价格评估;联合保险机构开发推广专利许可、作价投资、投融资的保险产品和再保险产品,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激励政策;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出台并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参考或遴选现有工具,完成相关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及工具的开发应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洛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依法依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积极复制借鉴现有成熟经验,以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支持构建底层知识产权资产,完善知识产权证券化配套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结合洛阳实际,研究出台《洛阳市知识产权证券化实施方案》;采用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入股的方式,设立先进制造业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基金;选择我市部分重点企业专利与专利组合,以SPV(特殊目的载体)市场化方式,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单以上,发行额度1-2亿元。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洛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14.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载体建设,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充分发挥自创区、自贸区、高新区“三区叠加”优势,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服务业集聚区辐射洛阳市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洛龙科技园区、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伊洛工业园等园区;集聚资源、完善政策、健全生态,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推动优质服务资源与产业发展相融合、相支撑;布局建设“一平台、多中心、全链条”的服务载体,着力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的核心承载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充分利用高新区现有基础设施,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大厦,配置公共服务空间,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载体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吸引10家以上专利代理服务、5家以上信息服务、5家以上商用化服务、5家以上法律服务、5家以上咨询服务、1家以上培训服务、5家以上科技服务、3家以上评估服务、2家以上金融服务机构入驻园区,构建社会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引入专业机构为第三方监理,确保建设过程科学、合理、高效。经过一年努力,争取形成知识产权申请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转让、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融资、知识产权评估等事务的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企业跑一趟、在一地办理完全部事务。

  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建设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为高标准建设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市政府与国家平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利用国家平台大数据资源优势,借鉴国家平台经验,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监督、管理责任,将洛阳平台打造为区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大数据服务中心和政府决策中心;统筹组织有关项目实施、项目与服务标准制定及评价、知识产权运用数据集成和管理、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中小企业专利技术对接等公共服务;依托洛阳平台数据及物理空间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并为各产业运营中心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产业运营中心的运营。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伊滨经开区管委会

  16.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充分发挥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河南科技大学等国家高校成果与技术转移基地作用,以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为支撑,以河南科技大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示范高校为抓手,以产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围绕洛阳主导和特色产业,建设8个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争创国家级运营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主体采用市场化运作,鼓励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投资参与运营中心建设;支持社会产投资本和运营服务机构整合产业、资本、知识产权等资源联合共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等建立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运营于一体的运营中心;推动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为主导,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等工作;引入第三方开展监督监理和绩效评价工作,保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和运营工作高效开展。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

  17.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打造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生态。加强服务业集聚载体建设和政策供给,引导各门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集聚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升级;结合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研究制定《洛阳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实施方案》,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经过3年努力,培育5家以上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带头作用,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接本地高校,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当年度接收新生5人以上并成效显著的予以重点支持。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体系,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共同推动在洛阳市建立知识产权学院,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方面人才培养;与国家平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借助国家平台力量开展信息利用培训工作;通过3年时间,完成1000人的系列化培训,打造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生态,确保入驻园区的信息、法律、咨询、培训、代理、评估等的服务人员全部参加培训;吸引外籍人员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鼓励涉外机构与我市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各园区提供高质量服务人才。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

  19.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市场监管局、洛阳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中心、知识产权联盟等部门职能,加强主动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强化服务机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等违规违法行为等;开展我市商标、专利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或联盟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积极配合支持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工作,开展规范经营自律倡议活动;加大对规范经营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宣传推介,树立正面典型。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与创新产品

  20.探索开展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成立以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国家平台、专利代理机构等共同参与的专利标准研究团队,开展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试点,制定并发布《标准必要专利指南》,以推动专利技术纳入国际技术标准;选择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国家技术预见和技术预测为导向,布局标准必要专利、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培育专利民营产业和创新产业,发展知识产权经济,提高知识产权对洛阳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委托中科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国家平台及运营服务机构组成研究团队,联合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集合授信标准(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与园区、金融机构与社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合作,面向产业专利集群、标准必要专利组合、区域商标品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形成统一管理、统一评估、统一担保、统一授信、分别负债的信贷新机制,实现园区企业信息和知识产权数据交流共享机制,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洛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探索建设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制。选择具有成熟经验和实际应用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系统,依托中科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国家平台、智慧芽等组成研究团队,联合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系统研究,配合制定《知识产权线上评估标准(产品)》;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构建知识产权高水平知识产权评估网络;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鼓励律师、专利代理师积极获取资产评估从业资格,为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能力建设提供指导和智力支持;打造高水平专业化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5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洛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洛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制定、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推动《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形成知识产权运用法制保障和长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源投入和政策配套,制定和完善促进体系建设的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相关配套政策。市财政在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5亿元的基础上,落实配套资金1.8亿元。设立先进制造业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基金,以跟投、母基金入股、补贴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知识产权运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内部种子基金。

  (三)强化工作保障。加强机构支撑,增加洛阳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职能,成立(加挂)洛阳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中心,增加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力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推动建立洛阳知识产权研究院;加强洛阳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能力建设,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升级;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行业知识产权运用。

  (四)严格绩效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与项目管理规定,明确财政资金投入、管理的方式和程序,建立资金使用台账;依托专业机构为第三方监理和评价机构,细化有关项目申报条件、绩效目标、质量监督、验收评价等标准和程序,借助第三方绩效评价、审计机构力量,切实提高各类项目实施质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效益。用于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域建设的资金比例不少于40%;以市场化方式使用的资金比例不少于40%。严格按照规定,用好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接受国家、省知识产权和财政部门督促检查,落实任务,按计划实施,完成绩效目标。

  (五)做好总结推广。认真做好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进展、重点项目推进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业态发展等的数据统计、效果追踪和总结分析。定期向国家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报告知识产权运营体系进展情况,通过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中国知识产权报、洛阳广播电视台、洛阳日报等渠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典型经验、典型模式、典型单位的宣传力度,营造知识产权运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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