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常用花呗和借呗,那你用过支付宝里的办呗了吗?
左手一个花呗,右手一个借呗,这两个“呗呗”,一转身就吸引了超多的粉丝!
尤其是刚过去的双十一,有多少小伙伴是用了花呗支付了尾款呢?
阿里是一家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对于每一个产品都有自己的商标规划!
对于这两个宝贝,阿里自然也都申请了商标,可难过的是,相对于花呗注册商标的一帆风顺,借呗商标却一直被驳回!
“花呗”和“借呗”
阿里一共注册了37枚“花呗”商标。
是的,“借呗”商标特别凄惨,不过相对于借呗,还有一个小弟则更为凄凉!
阿里为它注册的所有商标都被驳回了,至今还在复审中!
“办呗”
没错,花呗和借呗的小弟,办呗!
可能很多人对它都很不熟悉,可是在支付宝里确实是有这一项功能的哦!
阿里至今一共为“办呗”注册了9枚,无一例外地都被驳回了!
在申请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后,阿里巴巴集团在法定时间内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阿里巴巴集团认为,申请商标与指定服务没有直接的联系,亦未直接表示服务的特点。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具有显著性。
申请商标与支付宝关系密切,具备作为商标的识别功能,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因此阿里申请争议商标给予注册!
可是原商评委却不如此认为,经复审后认为:
一、申请商标为普通书写体汉字“办呗”,指定使用在广告等复审服务上,相关消费者不易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之情形。
二、且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取得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原商评委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那我们该如何了解在注册商标时,商标的显著性的这个问题呢?
商标小知识
一、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
《商标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二、《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重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词语不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可是同时有条款规定,如果你的标志在使用已经取得了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是可以注册商标的!
三、商标的设计,“办呗”商标为普通书写字体,相对于而言确实识别度不高。
如果加以一定的设计,在突出办呗的同时,也可以让他人更易区分自己的商标,那注册的成功率可能会大很多!
因此注册商标的成功与否,除了不要与他人在先有效的商标形成近似商标外,我们还特别注意你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特征!
而且显著性的特征需要他人来识别的客观意识,并非是申请人的主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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