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丽星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口侵犯“VERSACE”等商标权货物被处罚
2019年9月23日,杭州海关网站发布《义乌海关关于浙江美丽星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口侵犯“VERSACE”等商标权的拖鞋等货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义关知字〔2019〕042号)》。如果喜欢一品知识产权的文章,可以关注一品知识产权商标查询注册 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当事人浙江美丽星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向义乌海关申报出口的货物,海关经查验,发现标有“VERSACE”商标标识的拖鞋240双,标有“TOMMY HILFIGER图形”商标标识的拖鞋720双。当事人不能提供授权文书或正规购买证明。“VERSACE”、“TOMMY HILFIGER图形”商标权利人认为上述标有“VERSACE”、“TOMMY HILFIGER图形”商标标识的货物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并于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提出了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并提供了担保。义乌海关于2019年7月5日扣留该批侵权货物。
经调查,义乌海关认为当事人出口的拖鞋上使用的商标,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VERSACE”、“TOMMY HILFIGER图形”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货物,货物价值人民币9600元。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关决定没收标有“VERSACE”商标标识的拖鞋240双,标有“TOMMY HILFIGER图形”商标标识的拖鞋720双,并处罚款人民币1440元。(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便捷链接: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海外商标注册 商标交易
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浙江美丽星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口侵犯“VERSACE”等商标权货物被处罚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一品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