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是保证商标独占的有力武器

18568次 2016-07-20

       著作权在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中是所保护的在先权利之一,保护力度是相当大,在不考虑商品的情况下,等于在所有商品和服务上都给予了保护,这个力度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过了对驰名的保护,所以著作权登记是保证独占的有力武器。
       可在目前的评审实践中,著作权保护却比较难。大多数当事人都不保留设计的相关资料,更不去版权局去做版权登记,直接就来申请注册商标了。等发现别人抄袭了自己的图形注册在其他商品上时,只能提供出在先的商标注册证来证明享有著作权,而商评委和法院一般认为证只能证明享有权,不能证明著作权的归属。
       这样,在先所有人常常不能证明自己是著作权权利人,不是权利人就不能主张该项权利更谈不到保护的问题。知识产权被别人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在没有适格的在先著作权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情形下,也只能依法行政,准予两件商标同时存在。
       商标前应该做好著作权登记申请,保证商标独占。

【一品标局温馨提示】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感谢!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转让商标好在哪? 下一篇: 美国Candi公司痛失品牌域名是商标惹的祸?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奔驰商标商标认证汽车商标广州iso14001认证新商标法鞋子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贯标武汉iso9001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