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王子酒酒精度不合格,疑蹭茅台王子酒商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批次不合格食品,标称茅台镇仁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贵州王子酒”因酒精度不达标而上黑榜。其中,不合格产品疑蹭“茅台王子酒”酒商标。
通报显示,“贵州王子酒”酒精度低于52.0%vol—54.0%vol的标准规定。
据监管部门解释,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不计量,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者生产单位为了盈利,以低度酒冒充高度酒售卖。
记者注意到,此次上榜的“贵州王子酒”在名称和产地上均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王子酒”相仿。
就此,记者5月30日以消费者身份致电茅台官方客服,对方称,“茅台王子酒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系列酒品,名称叫‘茅台王子酒’,没有‘贵州王子酒’这个叫法!”
茅台镇仁和酒业“贵州王子酒”分为8个系列,售价在188元/瓶—880元/瓶不等。其中,飞天52°“贵州王子酒”无论在名称还是包装上,均与贵州茅台的飞天茅台相仿。
据中国商标网查询信息显示,茅台镇仁和酒业曾于2013年3月申请注册“贵州王子酒”第33类(商品、服务)商标被驳回,目前处于失效状态。此外,该公司还申请注册“赖茅”商标,因为该商标与贵州茅台所有的“赖茅”系列酒“撞名”,同样被驳回。
除在产品和商标上涉嫌模仿茅台,茅台镇仁和酒业还被贵州当地法院多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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