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箱包成了商标侵权重灾区?!市监部门在行动
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
一个价值上万的包包背身上,
下雨时先护着包还是自己?
一件以千为单位的T恤,
是选择手洗、干洗,或者不洗?
当然,这些选择的前提是
你已经买到了它们。
与此同时,
贫穷“激发”了商家的“创造力”。
LV经典款包包只要299,
雨天挡雨最佳。
GUCCI印花T恤一百元两件,
丢洗衣机里随便洗。
这样“傍名牌”的“创造力”,
并不喜闻乐见,
服饰箱包仍是商标侵权重灾区!
2018年1月,椒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椒江区10家服装店销售仿冒CHANEL、GUCCI、LV、PRADA、FENDI等知名品牌服饰箱包。椒江局在接到投诉后,立即成立“雷霆”打假专项行动组,由涉案辖区所长带队,兵分三路,对上述10家服装店进行突击检查。
现场共查获仿冒CHANEL、GUCCI、LV、PRADA、FENDI、GIVENCHY、HERMES、VERSACE等品牌箱包79个、服装20件等,案值15万元。
而这次椒江“朝阳群众”的举报
只是一个开始……
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该项行动“余威”,趁热打铁,组织开展商标侵权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对辖区内服饰、箱包等经营户开展历时四个月的全面排查,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全力净化消费市场。
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98人次,检查商户331家,共立案20起,罚没款60万,查获假冒名牌箱包120个、服装23件。
这些案件中的经营户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予以处罚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市监君温馨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追求名牌,应该根据自身的消费水平理性消费。为确保买到货真价实的名牌产品,应到正规的专卖店或官方旗舰店购买商品,并记得索要销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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