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抄袭成立 原创作品的春天真的要来了?
之前,掌柜就介绍过关于《锦绣未央》抄袭的新闻,先带大家回顾一下。
2016年1月4日,热门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小说因涉嫌侵权被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锦绣未央》播出时就曾被爆出,原作小说《庶女有毒》(后改名《锦绣未央》)涉嫌抄袭200余部小说。当时已有部分“被抄”作者有意愿联合起诉,2016年7月6日编剧汪海林曾发布微博,指责影视制作业内将有抄袭嫌疑的《锦绣未央》拿来改编电视剧。编剧余飞更是微博发文称,已筹资近十万元,支持被抄作家维权。
对此抄袭争议,作者秦简(本名周静)曾回应:“情节基本属于原创,如有雷同,实属巧合。”然而对于作品的原创性问题,早在2013年8月25日,当时小说的连载网站潇湘书院就发布了公告,称《庶女有毒:锦绣未央》一文“确有借鉴行为”,要求秦简删除借鉴部份语言描述,对作品进行整改。
这不是作者秦简第一次因涉嫌版权纠纷被诉。2014年,其参与编剧的电视剧《美人制造》因涉嫌抄袭周浩晖的小说《邪恶催眠师》,被周浩晖告上法院。法院一审认定“电视剧《美人制造》对小说《邪恶催眠师》少量元素的使用属于借鉴构思,不构成实质性相似”,驳回了周浩晖诉讼请求。周浩晖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
案件于2017年1月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
《锦绣未央》侵权首案宣判
直到2019年5月8日,中闻律所王国华律师处宣布,为期2年的《锦绣未央》侵权首案今日于朝阳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静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及维权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同时被告周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被告当当网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
据王国华律师介绍,此案为《锦绣未央》侵权案首案,另外还有11案等待法院后续宣判。
《锦绣未央》侵权成立的判决一处,网友们纷纷叫好,毕竟这是中国原创作品的又一次胜利,是每个知识产权人都备受关注的大事件。
近些年来,随着各种网文IP纷纷被拍摄成电视作品,人们对于网文的关注度也逐渐提升,而网文的版权问题一直都比较尴尬,因为网文的发布渠道是在各大创作平台,且连载周期长,辐射广,因而被抄袭的可能性也大,抄袭的方式更是层出不穷,有掐头去尾的,有取其精华的,还有十几本作品大杂烩一起抄的,抄袭的手法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掌柜希望通过《锦绣未央》的抄袭宣判,可以警醒更多妄想抄袭的人,原创作品的版权不容侵犯!知识产权,必定是全人类都将守护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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