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24日在201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表示,我国将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重点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处力度。
4月23日公布的商标法修改决定,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修改条款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样的惩罚性赔偿额度在国际上都是比较高的。”申长雨说。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申长雨表示,今年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专利法的修改工作,重点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目前全国人大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中,规定了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据介绍,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还将着力抓好制定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以及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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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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