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演唱皇后乐队歌曲?版权方亲自下场撕《歌手》
说起当下流行的综艺节目,《歌手》应该排得上号。这个节目因为版权问题,闹过不少争议。此前杨坤翻唱并改编茄子蛋乐队的《浪子回头》,被该乐队键盘手主唱黃奇斌控诉侵权,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声入人心男团与迪玛希献唱皇后乐队现场翻唱了皇后乐队的四首歌曲,再次遭遇质疑。
在《歌手》节目中,声入人心男团与迪玛希现场翻唱了皇后乐队的《Love Of My Life》、《We Will Rock You》、《Bohemian Rhapsody》、《We Are The Champions》4首歌曲,被广大网友质疑并未获得版权方的许可。
版权方索雅音乐就此事作出回应,声称从未向湖南卫视歌手节目发放任何授权许可。
《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歌手》节目组为演出组织者,即侵权人。
从开播以来,《歌手》节目屡次音乐歌曲而引起争议。
第一季第二期,羽·泉以一首《烛光里的妈妈》获得当场冠军。然而,这首歌曲却让羽·泉与湖南卫视陷入了涉嫌侵犯歌曲词曲作者著作权的纠纷。《烛光里的妈妈》词作者李春利、曲作者谷建芬先后向湖南卫视发送律师函。
2017年,迪玛希在《歌手》也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演唱了俄罗斯著名男歌手维塔斯创作的成名曲《歌剧2》。维塔斯方面以布多夫金文化制作中心的名义向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公开律师函。
其实音乐版权问题不止有《歌手》节目中出现过,像《梦想的声音》、《跨界歌王》等其他节目也有类似的现象。作为音乐类综艺却经常忽略音乐作品著作人的授权,对作品进行翻唱改变,这也体现了国内对音乐版权的重视还不够,未来的路依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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