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1.14日起,德国新型商标生效
2019年1月14日,德国《商标法现代化法案》(The Trade Mark Law Modernisation Act)生效,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的申请人可以使用新型商标。新规定加强了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为此德国专利商标局适应和优化了从审查到信息系统整个程序。
2019年1月14日,德国《商标法现代化法案》(The Trade Mark Law Modernisation Act)生效,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的申请人可以使用新型商标。
随着保证商标(Certification mark)的出现,全新的商标类型应运而生,并赋予更强的法律地位。新规定加强了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为此德国专利商标局适应和优化了从审查到信息系统整个程序。
新推出的保证商标包括有机产品、公平生产条件或特殊安全标志在内的具有特殊保护条件的质量型商标,可以贴在不同厂商的符合质量标签的产品上,因此,保证标志不注重商标作为原产地标志的功能,更注重保证功能。商标所有人必须保持中立,不能同时提供自己认证的商品和服务,在有关商标使用的规定中,必须公开其产品和质量特征的标准以及使用条件。
新规定下 ,商标必须能够用图形表示的条件将不再适用,新型商标包括声音标志、位置标志、样品标志、移动标志、全息标志、多媒体标志等多种类型,可以通过加入二维码,在电子商标注册处申领。除此之外,更大的透明度在于有可能在商标注册中取得许可或愿意授予他人许可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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