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若英执导《后来的我们》再惹“麻烦”!
由刘若英执导、井柏然和周冬雨主演的电影《后来的我们》继退票风波之后再惹“麻烦”。近日网友“出品人布衣翁”也就是华语传媒董事长翁宏才在微博上晒出数张截图,称已将刘若英及《后来的我们》片方多家公司诉至武汉中级法院,指控该片涉嫌侵权,不正当竞争,要求索赔7000万元。
在武汉中院司法公开网上服务平台上显示的案件信息,该案原告系武汉光亚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黄乾生,被告则包括刘若英、叶茹婷及霍尔果斯英儿电影有限公司等15家公司。光是案件的受理费就高达39万元。
网友“出品人布衣翁”在微博表示其通过索尼公司购买了刘若英歌曲《后来》的电影改编权,但刘若英及剧组摽窃了他们主创策划的剧本。
随后,“电影后来的我们”在微博发表声明回应了此事,表示对方提告内容为不实指控,《后来的我们》是根据短篇小说《回家过年》的故事,知识产权上从未侵害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权益。并要追究名誉损失。更指武汉公司一连串动作已经构成事实诽谤,已经搜证即刻提告,会继续追究名誉损失。
这件事目前还处在双方扯皮和网友吃瓜中,究竟结果如何还得看法律的裁定。现在的电视电影对于版权问题都非常重视,在没有版权授予的情况下进行拍摄,不但会面临一大笔版权费的赔付,还有可能因为负面新闻影响导致无法上映。如今于娱乐圈都越来越重视版权,此次事情到底是真的剽窃还是一场戏多的碰瓷,让我们谨慎吃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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