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演绎作品?如何保护?
演绎作品是我国知识产权法里的专有名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实中存在着不少这样的情况,当自己创造了一项发明之后,他人只是略微的进行了修改,但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自己的著作权有没有受到侵害?是不是演绎作品?下面一品标局小编告诉你什么是演绎作品,如何保护自己的著作权。
一、什么叫演绎作品
演绎作品,指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注释、整理等翻译而产生的作品,也叫派生作品。
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演绎作品是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劳动而派生出来的作品,是传播原作品的重要方法。演绎作品虽然是原作品的派生作品,但并不是简单的复制原作品,而是以新的思想表达形式来表现原作品,需要演绎者在正确理解、把握原作品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的劳动产生新作品。因此,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
由于演绎作品是以原作品为基础,因此,除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外,在著作权保护期内,演绎原作品,需要征得原作者以及其他对原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人的同意。在实践中,取得原作品的演绎权,通常需要演绎者与原作者签订演绎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并依照约定支付报酬。
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其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包括尊重原作者的署名权,演绎作者应当在演绎作品上注明原作品的名称、原作者的姓名;尊重原作品的内容,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等,否则可能导致对原作品的侵权而承担民事责任。
三、对演绎作品的使用
由于演绎作品是以原作品为基础,对原作品具有依赖性,因此,演绎作者对演绎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并不是完整的著作权,不能独立地行使。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并支付报酬。
四、演绎作者的诉权
演绎作品的作者对侵犯其演绎作品著作权的行为,有权独立提起诉讼,同时,原作品的作者也可以对侵犯演绎作品的行为提起诉讼,因为侵犯演绎作品的行为,也可能同时侵犯了原作品的权利。
五、汇编作品与演绎作品的区别
1、是二者概念不同。
汇编作品是指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可分割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可分割使用的作品。
2、是权利主体不同。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可分割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可分割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3、是二者特征不同。
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创作合意,而可分割合作作品要求各可分割合作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
现实生活中对于著作权侵权是特别复杂的,大家要注意区分各个作品之间的不同。了解自己的作品是属于哪一种,都享有哪些权利,又要承担哪些义务,当我们的著作权受到侵犯时,学会用相关知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做到尊重他人的著作权。想必通过小编的解释大家已经了解了什么是演绎作品,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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