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6年的专利侵权纠纷案终于做出一审判决
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对于享有专利合法权益的商家或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1、专利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
3、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行业身份地位的象征;
4、企业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的利益回报;
5、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必要前提条件。
显而易见,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专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存在,那么碰到专利侵权纠纷进行维权也就是一件不得不做的事了。比如此前苹果三星的专利纠纷案就涉及高达10亿美金的赔偿金额。近日,国内两家企业因专利纠纷而牵扯了6年的案件也有了一审判决。
前几日浙江山鹰纸业发布公告,对山东世纪阳光纸业起诉浙江山鹰纸业、寿光顺发经贸、宇阳经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予以说明。根据判决,浙江山鹰需向世纪阳光赔偿6165.0435万元,并立即停止侵害涉案发明专利权。这起持续了6年的专利权纠纷案也算有了一个初步结果。
2012年6月,世纪阳光起诉浙江山鹰、顺发经贸和宇阳经贸三名被告,以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专利名为“涂布白面牛卡纸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ZL200910016756.4)为由,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并索偿100万元。
该案于2012年8月10日立案,然而几年过去却有了新的变化。2013年4月16日,世纪阳光申请撤回对宇阳经贸的诉讼请求;而在2018年1月16日,世纪阳光将诉讼请求中的赔偿金额调整为1亿元人民币。
近日,受理该案的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浙江山鹰、顺发经贸立即停止侵害涉案发明专利权的行为;
2、浙江山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世纪阳光)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6165.0435万元;
3、顺发经贸在浙江山鹰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4、驳回世纪阳光的其他诉讼请求;
5、案件受理费541800元,由世纪阳光负担54180元,浙江山鹰负担487133元,顺发经贸负担487元。
针对法院此次作出的一审判决,浙江山鹰纸业表示:本案目前系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未生效,故一审判决结果并不会对公司目前正常业务开展产生影响,浙江山鹰将在上诉期限内启动上诉程序。此案后续将会如何发展,目前还无法做出定论。要想了解更多专利方面的知识,欢迎登陆一品标局,一品标局都乐于为您提供的相关问题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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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持续6年的专利侵权纠纷案终于做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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