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放大招!使用未注册商标,将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72391次 2018-07-12 新商标法 

  使用未注册商标,将成为重点打击的对象!让不少创业者心头一击。未注册商标,即未提交注册申请或申请未被核准,此次重点打击对象为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的商标使用。所以,还没注册商标的朋友们,要小心了!商标不注册就好比开车不上牌!若遇到不尽责的免费商标代理服务很可能无法保证质量,当事人除了支付正常的注册成本外,还可能要付出更多的金钱和时间的负面成本。申请者遇到免费商标注册的午餐需要慎重对待,以免因小失大,“吃不了兜着走”。如有商标注册的需求,欢迎您登陆一品标局官网免费在线查询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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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放大招!使用未注册商标,将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禁用条款第十条规定如下: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3、其他未被核准的情形,是不是可以使用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比如,近似商标未被核准,使用是有可能涉及侵权的。准确意义的说,未取得商标证书的商标,最好不要使用,更不要有侥幸心理,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商标局会从商标数据库中检索汇总2017年以来申请的,审查中以《商标法》第十条驳回的清单中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排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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