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授权人有权追责吗?
我没有商标,我用的是商标注册人独家授权使用的方式,近期发现有人对我的这个授权商标侵权了,那,我有权对侵权人追责吗?如果喜欢一品标局的文章,可以关注一品标局商标查询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经过商标先生的详细诊断,我可以跟大家说《商标法》第6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3条(2013年修正的《商标法》第60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便捷链接: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海外商标注册 商标交易
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商标被授权人有权追责吗?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一品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