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顶替不可取 商标顶替照样使不得
从小到大,家长说的最多的就是学习。小编也是顺顺利利的从预前班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然后上班工作。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顺利。王娜娜,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离开家乡出外打工;十二年后,她发现自己当年并非落榜,而是考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但是去上学的却另有其人。
如今,假“王娜娜”学籍、学历信息被河南省教育厅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商水县教育体育局解聘,9名责任人也受到处分。如果当年真的王娜娜上了大学,也许人生会不一样。也许已经当了一名人民教师,也许比现在更幸福。但现在,真假王娜娜都有损失。
然而在知识产权界,真真假假的事件时有发生。小编不说,想必大家也猜个八九不离十。对,就是假冒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是指为达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及为实现该目的而实施的预备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在现实生活中,假的可能一时蒙混过关,但终究逃不过法网,毕竟纸包不住火,早晚会东窗事发。
一品标局建议各企业应强化商标意识,提前做好商标保护战略布局和管理,以免自己的声誉受到损害,同时还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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