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次“版权声明”不如一次“真刀实枪”

33702次 2018-03-27 版权声明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芈月传》作者蒋胜男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说,网络作者维护版权的困境在于侵权代价微薄而维权代价很大。

  蒋胜男,遭遇过网络侵权骚扰。自己的小说被随意转载和传播,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文贼抄袭模仿,虽然进行了积极维权,依然被侵权行为困扰着。一次次的发布“版权声明”,但是“版权声明”却形同虚设。

一百次“版权声明”不如一次“真刀实枪”

  遭遇网络侵权的,不仅是网络创作的写手们,报纸杂志也是如此,我们会发现很多纸质媒体都会在自己的电子版上发布“版权声明”,内容很严厉,声明很威武,然而,非法转载还是难以终结。如今的网络已经成了著作权的灰色地带。“不经允许不能转载”成了摆设,成了形式。主要的原因就是,维权的代价太大。

  去年的时候,有一个地方党报开展了网络维权,因为一家网络媒体转载了他们的一篇作品,而起诉到法院,一场官司打下来用了多半年时间,而最终这篇作品只是被“判决赔偿几千元”。打了一场漫长的官司,最终只是拿到了几千元的赔偿,从经济价值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一场“赔本的买卖”。也因此,遇到侵权行为之后,很多原创媒体还是很纠结的:打一场官司值不值得?

  作为一家媒体尚且如此,那些各自为政的写手们力量就更加单薄了。看到侵权的行为心里恨不能讨个公道,然而这牵涉的是精力,是时间,“打官司”显然会影响进一步创作。而有了这种心理之后,就更加助长了嚣张的侵权行为。

  一百次“版权声明”,也不如一次“真刀实枪”。作为原创媒体和作者来说,要有维权的勇气,打的不仅是一场官司,而是对正义的主张,而是一种正义的导向。我们自己的纵容,会加剧“我们不生产内容,只做内容搬运工”的侵权现象。

  而作为管理部门还需要思考,如何增加帮助创作者维权的措施,不能让创作者为了维权疲于奔命,影响了文化的繁荣。在这一点上,宁波市有关部门做得就很好,他们成立了“代为维权机构”,当原创者发现侵权行为的时候,只需要委托代理,就可以由这个机构代为收集证据,代为走法律维权的路子,让原创者不再为知识产权保护劳心费力。不让“版权声明”磨破了嘴,形同虚设,需要原创者有较真的勇气,更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的公益、公权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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