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投资撞上专利
对创新技术或者收购包含专利技术的企业投资时,投资方应该要注意什么呢?要如何识别风险呢?这里我们就拿伊品生物为例来讨论。
2015年8月13日,梅花生物(600873)突然宣布终止收购伊品生物,主要是因为伊品生物赖氨酸有侵犯专利权的嫌疑,由此影响了伊品收购的估值。
2014年11月15日梅花生物宣布收购伊品生物100%股权,预估值为38.22亿元。结果九个月之后,收购事件来个大反转,梅花生物决定放弃收购计划,它在公告中指出:“由于本次重组拟收购资产发生了影响交易标的能否满足重组条件的事项,公司综合考虑本次交易的各种风险因素,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拟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
经了解,梅花生物所说的“影响”易标的能否满足重组条件的事项”,系伊品生物的全资子公司内蒙伊品,生产赖氨酸硫酸盐和赖氨酸盐酸盐,该产品涉嫌侵犯CJ第一制糖株式会社的发明专利权,而赖氨酸在伊品生物的主业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CJ方面就此事提出诉讼,要求伊品生物停止生产并且赔偿损失。一旦伊品生物败诉,这将会影响到伊品的估值,因此“梅伊恋”还未开花就被扼杀了。
那么现在我们就来谈谈公司估值为什么和侵权风险紧密联系呢?
在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CJ第一制糖株式会社”和“赖氨酸”,会发现CJ在国内有10篇发明专利,其中6篇为有效专利,4篇在审。因此,内蒙伊品侵犯CJ第一制糖株式会社关于赖氨酸的专利权是有可能的,该诉讼其判决结果有以下三种:
一、侵权成立,双方不合作。由此肯定会影响到内蒙伊品有关赖氨酸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地位,与侵权专利相关的产品将无权生产和销售,那么市场所占份额减少,估值自然也会减少。
二、侵权成立,双方合作。既然选择合作,内蒙伊品就要为合作买单,支付专利许可费或是购买对方的专利是合作的必要条件,其获得许可或是购买专利费用与赖氨酸相关产品的市场份额直接相关,会直接造成产品利润率的下降,这样也会影响公司的估值。
三、侵权不成立。专利诉讼过程中对消费者、渠道商的隐形影响会影响产品的销售和价格,赖氨酸相关产品的盈利会减少,内蒙伊品和伊品生物的声誉会可能会降低,公司整体估值也会降低。
而且,CJ第一制糖株式会社还有后续专利在申请,内蒙伊品会不会侵犯其他专利权,也未可知,对公司的影响也是个未知数。
因此,从上述分析来看,专利侵权诉讼对投资公司梅花生物和被投资公司伊品生物,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另外,从投资方来看,梅花生物若是成功收购伊品生物,那么伊品生物就成为梅花旗下的子公司,子公司一旦出现被告,关于专利侵权纠纷的新闻势必会影响众多股民的注意,必然会影响股民的信心,甚至可能引发大批抛售股票的行为。梅花生物的声誉也会受到波及。重点是,专利侵权诉讼有一定的时间周期,不是说一天就能全部解决的,所以即使梅花生物在法律判决中被判不侵权,在重新建立股民们的信心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这会影响梅花生物的整体发展进度。
投资前所需专利相关尽职调查
那么,面对一项好技术,在投资前要做什么相关专利的工作呢?专利相关的尽职调查要查哪些内容?以下内容是绝对不可忽略的。
1.知识产权数量、类型、法律状态——
这是属于最基础的内容。确认被投资的知识产权有多少,商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等各有多少,是否有效,保护期还有多长时间等等,核实被投资的技术受法律保护,减少知识产权被诉的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2. 权属是否明确——
投资某项技术钱,要调查对方的专利,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归属,有没有共同申请人或是注册人,简单来说,就是确认知识产权是否独自拥有,有没有分到一杯羹的可能性。
3.专利与产品是否有关系——
调研专利的实质保护内容,是否保护了公司的产品?尤其是公司的主盈利产品,是否在公司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4.专利的稳定性——
对于公司的核心专利,尤其是与主盈利产品相关的核心专利,其专利稳定性好不好,能否经受住他人无效诉讼的考验?也是判断该公司专利保护力度的有效因素。
5. 核心技术团队的去向——
根据专利里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名称,调查核心技术团队各成员是否仍在被投资公司就职,是否仍在推动技术的持续发展?有没有可能已经成为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这是判断被投资技术能否保护先进优势的重要依据,也是判断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依据。
6.侵权风险判断——
针对公司的产品尤其是主要盈利产品进行侵权分析,确认有没有可能侵犯他人专利权?如果确定侵权,了解专利权人的情况,并判断是否有获得许可的可能性。同时也要了解该专利权是否有许可的行为,一旦有许可,被许可方会成为该产品最大的竞争对手。
当投资遇到专利,有可能是一场锦上添花的爱恋,亦有可能是一场苦不堪言的孽债。要不要开始,投资人有主动权,做好专业的尽职调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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