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十三五发展规划》出台

23468次 2018-02-27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商标战略任务,做好商标示范城市工作,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促进美丽幸福大西安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大西安在追赶超越中实现大发展,《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出台。如果您在商标注册或是其他知识产权方面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赖我们的网站进行咨询和免费商标查询,我们期待您的光临。

  《规划》提出商标战略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重点围绕西安肩负的“两个国字号”试验示范、自贸区建设,丝绸之路新起点建设、内陆性改革开放新高地等重要使命,以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为主线,以着力提升西安商标发展战略为目标,增强西安的市场竞争力、国际竞争力和经济活力,成为西部商标强市。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十三五发展规划》出台


  《规划》指出商标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把西安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提高到国内先进水平。商标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商标意识深入人心,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具体目标是:商标数量显著提升。到2020年,全市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由52件增加到80件;陕西省著名商标由925件增加到1200件;西安市著名商标由1166件增加到15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3件增加到10件;商标有效注册总量由120000件增加到210000件。 商标结构合理。商标结构与西安市规划行业发展主导方向相匹配,力争农业、旅游业等特色产业中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10%;知名品牌商品及服务的平均市场占有率达到30%以上,商标对全市经济贡献率35%以上,建立商标品牌主导经济增长的品牌经济模式。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逐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特色的商标文化基本建立。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货的健康消费理念进一步增强。商标知识日益普及,各类商标专业人才队伍得到不断发展壮大,尊重和保护商标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日益改善。

  《规划》制定商标战略任务是,大力推进构建全方位商标政策体系。全市各级工商部门针对不同辖区、行业发展特点,完善商标扶持政策,培育地区特色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积极做好商标战略和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的有效衔接。分类指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鼓励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商标价值评估、统计、对外合作管理、信息检索制度和重大事项预警机制,提高自我维权的意识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推进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以商标为凝聚点整合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支持企业以商标专用权许可、质押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开发利用商标专用权的市场价值。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加大对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严厉打击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西安市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完善商标侵权投诉渠道,规范立案标准和程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配合机制,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建立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投诉协调机制,保护企业在国外的合法商标权益。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深入开展“一所一标”等商标富农工作,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规宣传,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以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能,督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人认真履行管理义务,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市场信誉,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规划》要求实施商标战略的有关扶持政策是,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注册商标进行奖励。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在西安市内纳税的企业进行专项奖励: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并在上一年度向市税务部门缴纳地方税收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且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对首次获得“西安市著名商标”并在上一年度向市税务部门缴纳地方税收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且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对“西安市著名商标”认定后每届三年期满,经评审仍保持认定且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鼓励企业内部建立奖励制度,对所属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

  加大对全市驰著名商标的宣传力度。在相关媒体开设专栏,宣传展示西安市的驰著名商标企业;积极组织驰著名商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商标节,设置“展示区”,每年集中展示全市的“老字号”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驰著名商标。推行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选择全市部分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作为商标质押贷款重点对象,发放“商标质押贷款的一封信”组织有意向商标质押贷款企业和银行沟通, 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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