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依普”商标撞上美国”Jeep”商标,惨遭无效宣告
商标无效宣告也是一种保护商标的有效手段。世界最大、也是最著名的汽车制造商之一的菲亚特克莱斯勒美国有限公司,涉足多个业务领域,旗下最主要的商标有“JEEP”、“吉普”,同时这些商标也成为了炙手可热的香饽饽。
最近一枚商标因跟“JEEP”、“吉普”有极高的相识度,申请人菲亚特克莱斯勒美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对第10411625号“吉依普G.IIPU”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这枚商标由被申请人叶世杰于2012年1月11日申请注册,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其在第9类眼镜、计算机等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后在异议程序中经商标局审查决定予以核准注册,其注册公告刊登在第1463期(2015年7月14日)《商标公告》上。
申请人认为:
作为世界最大、也是最著名的汽车制造商之一,旗下最主要的“JEEP”、“吉普”商标,也是其独创设计,并首先使用在商品和服务上的商标,有很强的显著特征。已经被依法认定为汽车等商品上的驰名商标,且其商标在服装和皮具品牌领域内亦享有很高知名度。
“JEEP”和“吉普”商标具有很高的独创性和显著性,二者之间早已形成一一对应关系。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第647624号“吉普”商标、第1030611号“JEEP”商标、第384462号“JEEP”商标驰名商标的复制和摹仿,其注册使用将会误导公众,并淡化申请人驰名商标显著性,致使申请人利益受到损害。
并且争议商标与申请人于第9类在先注册的第605723号“JEEP”商标、第646520号“吉普”商标、第1205695号“JIPU”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委员会认为:
争议商标显著识别文字“吉依普”与申请人的“JEEP”、“吉普”商标整体未形成明显区别于引证商标四、五的含义,故争议商标与“JEEP”、“吉普”商标已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眼镜、计算机等商品与“JEEP”、“吉普”商标核定使用的眼镜、计算机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因此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最终,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其实现在像很多大公司都会通过商标无效宣告来保护自己的商标,维护自己的利益。例如阿里巴巴公司曾经对大量“淘”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目的是维护“淘”商标显著性和净化市场环境。
商标无效宣告,是商标局提供给广大商标权人的一个保护商标的手段。但在实际操作案例中,有不少企业将商标无效宣告作为武器,主动出击达到自己品牌战略目的。所以,在需要的时候,还是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便捷链接: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海外商标注册 商标交易
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中国“吉依普”商标撞上美国”Jeep”商标,惨遭无效宣告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一品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