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老字号“易武同庆号”商标权属案尘埃落定
历经近十年之久的“龙马图”商标权诉讼案于2015年11月26日尘埃落定。西双版纳同庆号茶业有限公司攀附云南易武同庆号茶业有限公司在先注册使用的“龙马图”云南注册商标,因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高行终字行政判决,提出再审申请要求,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5)行政裁定,驳回西双版纳同庆号茶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龙马图票”商标属于“易武同庆号”百年相传不可复制的知识产权。2004年(甲申年)“易武同庆号”秉承祖业在易武乡复业制茶。先后注册了“易武同庆号”“龙马图票”“双狮旗图”等图形及文字商标,云南易武同庆号茶业有限公司在先注册、使用上述知识产权的事实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纵观本案西双版纳同庆号茶业有限公司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利用了双方前期曾经的商业合作机会,知晓“龙马图”商标品牌的价值和商业秘密。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不惜几十万元购买“同庆”商标及恶意申请“龙马图”近似商标,造成历史性混淆来欺骗公众。并屡屡针对云南易武同庆号茶业有限公司合法的在先商标权益提出争议,故意拖延时间,掩盖其长期不正当侵权使用商标的违法事实,以谋取更大的商业利益。在大肆宣扬的“国宾礼茶”内外包装上印制“龙马图票”商标的产品,此举未获得商标持有人的任何授权,其擅自使用已造成恶劣影响。其长期宣传的“昔日贡茶”“今日国礼”广告词存在明显的虚假、不正当竞争行为。
正本清源:“龙马图票”商标权属于云南易武同庆号茶业有限公司辨别产品真伪的关键标识。该商标于2009年4月由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西双版纳同庆号茶业有限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生效后,应遵纪守法销毁2009年4月至今在产品包装上已使用“龙马图”商标的全部违法生产的产品(含未销售的库存商品),并将案件事实真相告知消费者及产品销售代理商。云南易武同庆号茶业有限公司将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针对使用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新商标法规定: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的,虽然未标注®也视为假冒注册商标中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权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便捷链接: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 版权登记 专利申请 海外商标注册 商标交易
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云南老字号“易武同庆号”商标权属案尘埃落定
版权说明:上述为转载或编者观点,不代表一品知识产权意见,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