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野马状告福特野马商标侵权 要求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

66329次 2017-11-24

  近日,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野马)将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由是后者旗下一款进口车型MUSTANG的中文名称“福特野马”,涉嫌侵害四川野马商标权,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领军者,一品标局商标注册申请网呼吁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如果在知识产权的道路上遇到困难,切记不要轻言放弃,更不要闭门造车,可以向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咨询,解决疑难问题。

四川野马状告福特野马商标侵权 要求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


  同时,四川野马还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另一起商标争议裁定行政诉讼,被告方分别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马斯唐制造有限公司,诉求其重新作出商标争议裁定。资料显示,四川野马1986年就申请注册了“野马”商标,并后续申请注册了多件野马图形或文字商标。

  福特旗下的MUSTANG车型大有来头。其于1962年研发,名称是为了纪念二战中富有传奇色彩的美军P-51型MUSTANG战斗机,因为英文单词MUSTANG的中文翻译正是“野马”,所以该车型在国内又被称为“福特野马”。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福特野马”商标已于2012年注册成功。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80后成都小伙88万元叫卖“宇春”商标引热议 下一篇: 扬州商标资讯:2017年世界地理标志大会于今日召开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服装商标注册唯冠商标实用新型专利iso三体系中华老字号商标转让合同一手商标转让商标转让网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