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韩三国如何创建自主品牌参与国际竞争
德国有1400个左右“隐形冠军”企业,被称为“散落在德国各地的珍珠”;而在全球3500个“隐形冠军”企业中,德国企业占到了四成。正是这些遥遥领先于同行的企业,为德国经济和自主品牌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品牌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灵魂,没有品牌的企业缺乏生命力,不具有延续性。同时,品牌也是一种无形资产,以品牌为核心整合各种经济要素,可以形成品牌经济。“中国品牌日”的设立旨在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在产品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品牌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越来越重要。为此,许多国家积极创建自主品牌参与国际竞争。
美国:前沿技术迅速转化为商品,通过消费体验打动消费者
美国拥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就品牌发展而言,《贝多尔法案》的影响最为深远。在美国,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基础研究主要由政府投资在大学实验室完成,《贝多尔法案》明确规定,政府投入的知识产权项目可以合法转让给私人部门,以促进其商业化,从而构建起政府—大学—企业一条龙的创新体系,使前沿技术可以迅速转化为企业的商品和自主品牌。
此外,针对中小企业,1953年起,美国先后制定了《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法》《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加强小企业研究发展法》等,在贷款担保、税收优惠和研发经费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
美国创建自主品牌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消费体验来打动消费者,与消费者建立强有力的情感联系。以可口可乐公司为例,自成立至今,这家世界著名的饮料制造商打出的口号一直是为消费者带来快乐,这从其产品的广告词中便可看出。可口可乐公司希望产品能够激发快乐、培养快乐、创造快乐,并将这一理念推广到消费者身边的每一个角落,比如设计出允许消费者混合心爱口味的特制自动售卖机。
再比如苹果公司,其通过专卖店内宽大的台面、开放式的空间、明亮的玻璃墙和受过良好训练的员工将产品展现在消费者面前,重要的是,苹果品牌通过产品专卖店培养起消费者和产品的零距离互动,提高了品牌的感情分。
德国:鼓励企业良性竞争,重视科技创新,造就更多“隐形冠军”
除了奔驰、宝马、大众、西门子等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品牌,德国还有许多“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一词由德国著名管理学家赫尔曼·西蒙提出,“隐形冠军”大体有三个标准:一是企业在本行业处于数一数二的领先位置,二是营业额在20亿美元左右,三是由于不和终端消费者产生直接联系而不为广大消费者所知,但其在客户眼里却享有较高的声誉。德国的中小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99%,经济增加值贡献率和就业贡献率分别达到54%和62%。在这些中小企业中,有1400个左右是“隐形冠军”企业,被称为“散落在德国各地的珍珠”;而在全球3500个“隐形冠军”企业中,德国企业占到了四成。正是这些遥遥领先于同行的“隐形冠军”企业,为德国经济和自主品牌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造就更多的“隐形冠军”企业,德国政府鼓励企业良性竞争,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配合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的诉求,如《反限制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防止和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确保法律得以有效实施,德国还建立了反垄断机构以及司法、市场中介和特殊行业的监察机构,一方面,对市场行为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帮助消费者了解市场情况,保护消费者权益。
同时,德国政府十分重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而中小企业也注重研发与创新,通常有较高比例的技术人员。德国《基本法》规定,要保障科研机构的学术自由、管理自治;《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提到“限制盗用、侵占他人的技术创新成果,如专利、商标等”,确保企业技术专利安全,以便更加放心地进行技术创新。同时,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构成了德国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机构并非各自为政,它们与政府和企业相互联系,形成一条由科技转化为应用技术的链条。
韩国:成立国家品牌委员会,致力自主品牌建设
韩国的自主品牌建设之路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韩国经济开始起飞,其本土企业和品牌也经历了初创阶段。由于国内市场狭小,发展空间有限,韩国政府确立了发展出口导向型经济的“贸易立国”战略,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措施,扶持了一批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强国际竞争力。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韩国开始实施“重化工业”战略,将钢铁、造船、有色金属、汽车、电子、石油化工等产业列为重点扶持对象。韩国政府制定了相关法规,建立国家投资基金,以优惠利率向大型项目提供资金;同时,对一些“新生工业”品牌企业采取保护措施,允许其在国内进行垄断性生产,直到它们成长到一定规模和拥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
上世纪八十年代,韩国政府将经济发展战略转变为“科技立国”,并专门成立了由国家科技委员会,定期研究国家重大科技政策。在技术推广方面,韩国政府规定,凡是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成果,必须进行无偿转让;企业自主研发的科研项目成果,受让方和政府分别承担研发费用的50%。此外,韩国还建立了“新技术产品优先采购制度”,即在政府采购时,优先购买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帮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9年,韩国正式成立了国家品牌委员会,下设企划、国际交流、企业及IT、文化观光等机构,并直辖政府及公共机关政策协议会和事业支援团两个机构。作为直接向总统负责的机构,该委员会致力于建设自主品牌,并向世界宣传韩国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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