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知识产权之争落幕,浙江卫视失去该名称使用权
据一品标局获悉,经过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在经过多轮听证之后,此前倍受关注的《中国好声音》之争于2月27日有了突破性进展。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在昨天下午做出最终裁决: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属于原版权方荷兰Talpa公司所有。浙江卫视和灿星都失去了《中国好声音》名称使用权。至此,持续数月之久的《中国好声音》名称之争终于尘埃落定。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具体裁定如下:
仲裁庭裁定Talpa赢得授权协议中定义的所有知识产权专属性权利。包括︰
1、本地的名称权,包括“theVoiceofChina”,拼音“zhongguohaoshengyin”和汉字“中国好声音”;
2、原始标记和当地标识;
3、由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的关联公司等所不适当注册或使用的商标和易混淆相似的商标;
4、音频和视觉剪辑素材、制作完成剧集、宣传促销材料、录音的现场表演和从事先系列的"中国好声音"中获取的音视频素材;
5、微信和微博帐户和苹果的应用程序;
6、网站域名:”www.chvoice.com”;
随着香港仲裁结果的公布,这档涉嫌侵权的节目能否如期制作、播出又充满了悬念。对此,一品标局(http://www1.epbiao.com/)提醒您,委托一个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品标局在线平台与线下工作网络,为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境内外商标申请、更正商标申请(http://www1.epbiao.com/shangbiaobg/sbgz.html)和商标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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