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麦郎“一袋半”商标被判无效:7年来销售额超40亿元,或面临更名风险

7158次 2022-07-21

  出品丨搜狐财经

  作者丨李文贤

  7月20日,搜狐财经从北京法院官网获悉,今麦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今麦郎”)第17796725号“1袋半”商标一审被判无效,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书中提到,“1袋半”商标使用在“方便面”等商品上,公众基于一般认知,会将“一袋半”理解为商品重量的直接描述,缺乏应有的显著特征,不具备可注册性。

  根据今麦郎补充的证据,2015年9月至2020年3月,“1袋半”产品不含税销售额超44.6亿元。不过法院并未认可商标在实际使用中获得了显著特征。

  除了“1袋半”产品,今麦郎还拥有“一桶半”方便面。搜狐财经盘点发现,“一桶半”商标也显示无效,目前官方旗舰店仍在销售中。

  “1袋半”商标二审被判无效

  今麦郎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显示,2020年9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对第17796725号“1袋半”商标的注册予以无效宣告。

  被诉裁定认定,该商标核定使用在“方便面、面条”等商品上,不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分量、数量等特点,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显著性。同时,诉争商标的注册还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分量、数量等特点产生误认。

  今麦郎公司不服原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及被诉裁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

  今麦郎主要理由为,商标本身具备可注册性,且经过推广和使用已取得较高程度显著特征,同时“1袋半”系列商品重量比升级前多一半,并不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不会导致公众产生误认,因此诉争商标不带有欺骗性。

  二审判决认为,诉争商标为“1袋半”,核定使用在“方便面”等商品上,相关公众基于一般认知,会将“一袋半”理解为系对商品重量的直接描述,通常不会将其识别为商标,无法发挥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因此,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在“方便面”等商品上缺乏应有的显著特征,不具备可注册性。

新用户注册免费领取888元https://www1.epbiao.com/topic/xinren/

免费查询商标https://www1.epbiao.com/zt/sbcx17/

商标注册费用https://www1.epbiao.com/feiyong/


  • 商标查询
  • 版权查询
上一篇: 石家庄商标注册再现“连环计” 下一篇: 涉案446万!兄弟俩购国产钢板喷瑞典商标制售假货

知识产权公司

热门TAGS


邻接权重庆iso三体系认证日本商标南京商标注册惠州商标注册驰名商标代理集体商标商标变更 查看全部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www1.epbiao.com 闽ICP备12024801号

免费查询商标能否注册

————零时差对接国家商标局数据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