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要趁早 莫到用时方恨少
商标注册的好处
*牌子(品牌效果)
商标即是品牌,使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消费者相信品牌产品才会更可靠,质量更有保障,产品才能卖得好。
*竞争优势
商标核准注册后才有®标签,才能受法律保护预防竞争侵权。
*帮你赚钱
商标通过资产评估后可进行转让、继承、资产投资、抵押贷款等。
*产品入驻
大型超市或天猫(京东)正规网店平台运营的必要条件。
商标注册要及时
企业往往在产品或服务推出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后,才会想起要进行商标注册,此时,往往会出现该商标已经被他人抢先注册而导致商标使用人无法注册的情形。及时注册是避免损失的重要一步。
注册过商标的小伙伴们可能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先到先得,差不多的几枚商标,想要注册在差不多的类别里,必须要拼速度,看谁先提交到商标局,谁就能得到这枚商标(符合法律规范的情况下)。
但是,有火眼金睛的小伙伴发现,有时候明明是自己的申请时间在先,为什么却被申请时间晚的人截了胡,“手慢”反而注册成功了呢?这是因为《商标法》里有两条特殊的明规则,那就是优先权可以插队原则。
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在商标第一次在外国提出注册申请之后的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了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就可以享有优先权。
受优先权保护的申请人,他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不以在我国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而是以优先权日期,也就是这枚商标在外国第一次被提出注册申请的日期为准。这就难免会出现申请日期在先却败给申请日期在后的“不公平”情况。
所以相插队 也是有条件的:
想要以“优先权”名义插队的申请人,必须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同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之内提交各种证明文件,像什么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啦、展出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啦、在展出商品上使用商标的证据啦等等等等,总而言之一句话,想要合法插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切要按规矩来!
虽然用优先权来插队会让一些人觉得不公平,但是这种插队还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没有优先权原则,申请人就必须同时在若干个国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花费巨大不说,稍不注意,某一国家的商标还会出现被别人抢注的恶劣事件,导致你没办法在这个国家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得不偿失啊!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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