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2日小米起诉眼镜店擅用 MI 商标,获赔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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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2
近日,小米公司与丹阳市理想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开,小米公司诉称该眼镜店侵犯 MI 商标专用权,索赔 80 万元。
法院查明,眼镜店曾申报出口含 MI 商标货物 134934 个,价值 483238 元,目前该批货物已被海关全部没收。小米公司在天猫小米官方旗舰店中出售太阳镜商品,从 2020 年 4 月买家评论反馈的照片中可见,商品的外包装上使用了 MI 商标。法院认为小米公司为 MI 商标注册人,眼镜店 MI 标识与小米公司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
判决结果为,眼镜店赔偿小米公司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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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2021年11月12日小米起诉眼镜店擅用 MI 商标,获赔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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