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珠海冠宇动力电池布局或失先机,核心技术专利申请不具创造性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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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五年,国内IPO与再融资合计超过5.5万亿元,资本市场发展迅速。发展的同时往往伴随着阵痛,随着《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发布,监管进一步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出拳”,上市公司面临着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市场生态。不久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登陆资本市场。回溯其历史,珠海冠宇曾存在一系列内部控制缺陷情形,包括“转贷”、超过真实交易关系进行票据融资、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等行为,令人唏嘘。

  不仅如此,珠海冠宇信披疑云重重,其多起动产抵押“未见踪影”,被担保债权数额超亿元。而报告期内,珠海冠宇收现比不足1,前五大客户营收占比超六成。此外,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为其贡献超99%的主营业务收入,珠海冠宇面临产品结构单一的“窘境”。而3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早已布局动力锂离子电池领域并实现一定排名的装机量,在此情形之下,珠海冠宇动力锂离子电池尚在研发阶段,其产业布局是否已失“先机”?未来其又将如何开拓市场?另一方面,珠海冠宇研发人员占比不及同行均值、多项核心技术专利申请因不具创造性被驳回的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一、收现比不足1,前五大客户营收占比超六成且高于同行均值

  企业的收现比率是反映了业务收入背后现金流量的支持程度,该指标越高,一定程度上表明企业当期收入的变现能力越强。2018-2020年,珠海冠宇的收现比均不足1。

  据珠海冠宇签署日为2021年10月11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2018-2020年,珠海冠宇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分别为38.51亿元、46.84亿元、64.22亿元;同期,珠海冠宇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7.47亿元、53.31亿元、69.64亿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8-2020年,珠海冠宇的收现比分别为0.81、0.88、0.92。

  不止于此,珠海冠宇的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高于同行。

  据招股书,珠海冠宇同行业上市公司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

  据招股书,2018-2020年,珠海冠宇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97%、68.42%、69.89%。同期,亿纬锂能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91%、25.77%、41.15%,欣旺达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64%、67.38%、62.26%,鹏辉能源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26%、30.34%、21.34%。

  2018-2020年,上述3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值分别为41.94%、41.16%、41.58%。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8-2020年,珠海冠宇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均比同行均值高25个百分点,其客户集中度高企。

  二、第二大产品收入增速及市占率下跌,下游智能手机出货量连年负增长

  除了客户集中度高企,珠海冠宇第二大产品或面临降温的窘境。

  据招股书,珠海冠宇的主要产品为聚合软包锂离子电池。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其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包括电芯及PACK,应用领域涵盖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等;其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及 PACK,主要应用于汽车启停系统和电动摩托。

  据招股书,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是珠海冠宇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据珠海冠宇签署日为2020年11月3日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申报稿”)及招股书,2017-2020年,珠海冠宇笔电类锂离子电池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46亿元、25.46亿元、31.6亿元、45.7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68%、57.16%、61.02%、67.82%。同期,手机类锂离子电池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06亿元、17.87亿元、19.05亿元、20.23亿元,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23%、40.12%、36.79%、29.97%。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8-2020年,珠海冠宇手机类锂离子电池营业收入的增速分别为36.82%、6.61%、6.17%。

  由此可见,手机类锂离子电池系珠海冠宇第二大产品,但其收入占比下滑的同时,其收入增速也逐年下降。

  同时,2020年,珠海冠宇在手机类锂离子电池市场的市占率略有下滑。

  据申报稿,2019年全球手机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中,前五大企业分别为Amperex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ATL”)、Samsung SDI Co.,ltd.(以下简称“三星SDI”)、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珠海冠宇、LG Chem,Ltd. (以下简称“LG Chem”),其市占率分别为31.08%、14.25%、10.19%、7.27%、6.3%。

  据招股书,2020年全球手机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中,前五大企业分别为ATL、三星SDI、比亚迪、LG Chem、珠海冠宇,其市占率分别为37.96%、11.12%、9.31%、9.85%、7%。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0年,珠海冠宇在全球手机锂离子电池制造的市占率分别为7.27%、7%,其2020年在全球手机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市场份额的排名中名次由第四名下降至第五名。

  需要指出的是,手机类锂离子电池下游领域智能手机市场或“降温”。

  据Counterpoint数据,2011-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分别为5.21亿台、7.41亿台、10.49亿台、13.18亿台、14.62亿台、15.19亿台、15.66亿台、15.05亿台、14.79亿台、13.31亿台。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2-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的增速分别为42.23%、41.57%、25.64%、10.93%、3.9%、3.09%、-3.9%、-1.73%、-10.01%。

  据招股书,2018-2020年,珠海冠宇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74%、65.66%、67.45%。

  显然,2012-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的增速逐年下滑,且2018-2020年均出现负增长。而面对全球智能手机行业“降温”的窘境,珠海冠宇第二大产品手机类锂离子电池的市场需求是否将受到挤压?其未来将如何保持竞争力?尚未可知。

  三、产品结构单一,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市场布局落后于同行或“失先机”

  产品多样化能满足差异化需求,2018-2020年,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为珠海冠宇贡献超99%的主营业务收入,其另一产品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尚处于前期布局阶段。

  据招股书,2018-2020年,珠海冠宇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4.45亿元、51.71亿元、67.38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9.78%、99.85%、99.84%。

  据招股书,珠海冠宇的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处于研发及试产阶段,尚未形成大批量产。2018-2020年,珠海冠宇动力类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分别为988.02万元、765.18万元、1,106.6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22%、0.15%、0.16%。

  不难看出,报告期内,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为珠海冠宇贡献超99%的主营业务收入,其动力类锂离子电池领域尚处于前期布局阶段,珠海冠宇产品结构或单一。

  而报告期内,珠海冠宇动力类锂离子电池的毛利率大幅“跳水”。

  据招股书,2018-2020年,珠海冠宇动力类锂离子电池的毛利率分别为9.29%、-134.4%、-225.98%。

  对此,珠海冠宇表示,一方面,公司动力类业务处于布局阶段,目前动力类电池主要应用于电动摩托、汽车启停系统等领域,新产品的产品类型、容量差异较大以及小批量生产各批次良品率差异较大。另一方面,自2019年下半年起,公司将动力类与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线分开,且动力类锂离子电池独立产线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分摊的固定成本较多。

  据招股书,珠海冠宇对动力类锂离子电池的投资规划主要以提高技术实力及研发水平为主,逐步从汽车启停系统电池、电动摩托电池等业务延伸至纯电动汽车电池及储能电池上。另外,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1年8月25日,珠海冠宇尚无已签订的动力电池相关的重大合同以及与动力电池相关的重大投资协议,短期内无对动力类锂离子电池领域的大规模投资计划。

  即是说,珠海冠宇短期内对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无重大投资计划,尚还处于研发阶段。

  实际上,珠海冠宇动力类锂离子电池的布局或滞后于同行。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国内锂电池的下游领域主要分为消费锂电池、动力锂电池及储能锂电池。2019年,国内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131.6吉瓦时。其中动力锂电池出货量为71吉瓦时,占锂离子电池出货量的53.95%;消费型锂电池出货量为56.8吉瓦时,占锂离子电池出货量的43.16%;储能锂电池出货量为3.8吉瓦时,占锂离子电池出货量的2.89%。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全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9%。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年1-6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1.5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均增长2倍,目前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已与2019年全年水平持平。

  这意味着,伴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量及销量的增长,新能源汽车行业对锂离子动力电池的需求或将上升。

  值得关注的是,珠海冠宇同行业上市公司或早已布局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业务。

  据欣旺达签署日为2011年4月12日的招股说明书,欣旺达拟募集资金5,380万元用于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该项目拟对原有的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产能,同时新置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生产线,该募投项目达产后,欣旺达每年将新增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产能250万只。

  据亿纬锂能2009年10月12日的招股说明书,亿纬锂能拟募集资金3,850万元用于锂电池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该研究中心的中长期计划为进行储能和动力电池相关技术开发和技术储备研究。

  据鹏辉能源签署日为2015年4月15日的招股说明书,鹏辉能源拟募集资金4,979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研发中心主要分为测试中心、锂一次电池实验室、锂二次电池实验室、镍氢电池实验室、中试基地、办公室六部分。其中,锂二次电池实验室主要用于鹏辉能源对动力电池组、储能电池组、电池组电源管理技术等的深入研究。

  由上述情形可以看出,珠海冠宇同行或早已布局动力类锂离子电池业务。

  除此之外,珠海冠宇上述同行动力锂离子电池业务均表现“不俗”。

  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公开数据,在2019年中国动力锂离子电池企业装机量排名前20强中,亿纬锂能排名第五,2019年累计装机量为1,736.54MWh,市占率为2.79%;欣旺达排名第十,2019年累计装机量为645.01MWh,市占率为1.04%;鹏辉能源排名第十一名,2019年累计装机量为637.89兆瓦时,市占率为1.03%。

  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公开数据,在2020年中国动力锂离子电池企业装机量排名前20强中,2020年,亿纬锂能排名第七,2020年累计装机量为1,114.81MWh,鹏辉能源第十五,其当年累计装机量为497.28兆瓦时,市占率为0.79%;欣旺达并未入围前20榜单。

  从动力锂离子电池装机量来看,珠海冠宇3家同行或在在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市场占有一席。

  据招股书,此番上市,珠海冠宇拟募集32.49亿元用于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其中,珠海冠宇拟投入4.07亿元用于升级研发中心建设,建设期3年,拟开展消费类锂电池、车用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和下一代电池等方向的研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从而聚焦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高能量密度、快充技术、高安全性、长循环、低成本等课题的研究。

  也就是说,报告期内,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为其贡献超99%的主营业务收入,珠海冠宇面临产品结构单一的“窘境”。而3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早已布局动力锂离子电池领域并实现一定排名的装机量,在此情形之下,珠海冠宇动力锂离子电池尚在研发阶段,其产业布局是否已失“先机”未来其又将如何开拓市场?犹未可知。

  四、研发人员占比不及同行均值,十二项核心技术专利申请因不具创造性被驳回

  研发创新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珠海冠宇大专及以下学历的员工人数占比逾九成;2018-2020年,珠海冠宇的研发人员占比低于同行均值。

  据招股书,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珠海冠宇共有员工14,565人,其中学历为专科的员工有1,477人,学历为高中、中专及以下的员工有11,667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0.14%、80.1%。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珠海冠宇的员工学历为专科及以下的人数为13,144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90.24%。

  据亿纬锂能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末,亿纬锂能共有员工9,669人,其中学历为大专及以下的员工有7,312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75.62%。

  据欣旺达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末,欣旺达共有员工27,500人,其中学历为大专的员工有4,491人,学历为大专以下的员工有18,962人,其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的员工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85.28%。

  据鹏辉能源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末,鹏辉能源共有员工7,846人,其中学历为大专及以下的员工有7,255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92.47%。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20年年末,珠海冠宇同行学历为专科及以下的员工人数占比的平均值为84.46%,低于珠海冠宇。

  除此之外,珠海冠宇的研发人员占比低于同行均值。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年末,珠海冠宇员工总人数分别为8,435人、10,072人、14,565人,其研发人员人数分别为889人、1,187人、1,576人,同期,其研发人员占比分别为10.54%、11.79%、10.82%。

  据亿纬锂能2020年年度报告,2018-2020年年末,亿纬锂能的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178人、1,443人、1,751人,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分别为16.71%、15.85%、18.11%。

  据欣旺达2020年年度报告,2018-2020年年末,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5,276人、5,919人、5,972人,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分别为25.52%、24.23%、21.72%。

  据鹏辉能源2020年年度报告,2018-2020年年末,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569人、687人、716人,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分别为9.82%、10.23%、9.13%。

  即2018-2020年年末,珠海冠宇同行研发人员占比的均值分别为17.35%、16.77%、16.32%,高于珠海冠宇的研发人员占比。

  不止于此,珠海冠宇核心技术对应的多项专利因不具创造性遭驳回。

  据招股书,截至2021年10月11日,珠海冠宇主要核心技术共有18项。

  其中,数码电池电解液技术为珠海冠宇的核心技术之一,其应用的产品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此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中,包括“一种电解液添加剂、电解液及锂离子电池”,该专利的申请号为201910458810.4。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珠海冠宇发明专利“一种电解液添加剂、电解液及锂离子电池”,申请号为2019104588104,其案件状态为驳回等复审请求。2021年1月15日发布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该专利审查结论性意见为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且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

  据招股书,快充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为珠海冠宇的核心技术之一,其应用的产品为手机及笔记本电脑电池。此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中,包括名为“一种长寿命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的快速充电方法”、申请号为202010033591.8的专利。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珠海冠宇的发明专利“一种长寿命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的快速充电方法”,申请号为2020100335918,其案件状态为驳回等复审请求。2021年3月30日发布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该专利的审查结论性意见为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且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

  据招股书,高安全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为珠海冠宇的核心技术之一,其应用的产品为手机及笔记本电脑电池。此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中,包括名为“一种兼顾能量密度的可提供双重安全保护的锂离子电池正极片”、申请号为201910685470.9的专利;名为“一种三重保护的高安全性的锂离子电池正极片”、申请号为201910685486.X的专利;名为“一种防过充锂离子电池

  及其制备方法”、申请号为201910683452.7的专利。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珠海冠宇发明专利“一种兼顾能量密度的可提供双重安全保护的锂离子电池正极片”,申请号为2019106854709,其案件状态为驳回等复审请求。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该专利的审查结论性意见为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且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珠海冠宇发明专利“一种三重保护的高安全性的锂离子电池正极片”,申请号为201910685486X,其案件状态为驳回等复审请求。2020年11月4日发布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该专利的审查结论性意见为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且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珠海冠宇发明专利“一种防过充锂离子电池及其制备方法”,申请号为2019106834527,其案件状态为驳回等复审请求。2021年3月8日发布的第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该专利的审查结论性意见为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且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

  据招股书,全自动异形叠片技术为珠海冠宇的核心技术之一,其应用的产品为手机及笔记本电脑电池。此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中,包括名为“一种检测固体表面除尘效果的装置和方法”、申请号为2018113409077的专利。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珠海冠宇发明专利“一种检测固体表面除尘效果的装置和方法”,申请号为2018113409077,案件状态为驳回失效。2020年9月3日发布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该专利的审查结论性意见为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且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

  据招股书,多极耳卷绕技术为珠海冠宇的核心技术之一,其应用的产品为手机及笔记本电脑电池。此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中,包括名为“一种电池封装设备”、申请号为201911184687.8的专利。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珠海冠宇发明专利“一种电池封装设备”,申请号为2019111846878,案件状态为驳回等复审请求。2021年4月1日发布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该专利的审查结论性意见为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且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

  据招股书,固态金属锂电池技术为珠海冠宇的核心技术之一,其应用的产品为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此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中,包括名为“一种复合全固态聚合物电解质膜的制备方法”、申请号为2018103746290的专利,名为“复合固体电解质及其制备方法”、申请号为2018100018889的专利。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珠海冠宇发明专利“一种复合全固态聚合物电解质膜的制备方法”,申请号为2018103746290,案件状态为驳回失效。2020年7月16日发布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该专利的审查结论性意见为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且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复合固体电解质及其制备方法”,申请号为2018100018889的专利,案件状态为驳回失效。2020年4月9日发布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该专利的审查结论性意见为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部分专利要求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且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

  据招股书,动力电池电解液技术为珠海冠宇的核心技术之一,其应用的产品为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此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中,包括名为“一种锂二次电池电解液和含有该电解液的锂二次电池”、申请号为2018115533543的专利,名为“一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使用该电解液的锂离子电池”、申请号为2018109566380的专利。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珠海冠宇发明专利“一种锂二次电池电解液和含有该电解液的锂二次电池”,申请号为2018115533543,其案件状态为驳回等复审请求。2021年1月14日发布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该专利的审查结论性意见为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且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珠海冠宇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使用该电解液的锂离子电池”,申请号为2018109566380,其案件状态为驳回等复审请求。2021年4月14日发布的第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该专利的审查结论性意见为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且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

  据招股书,12V磷酸铁锂启停电芯技术为珠海冠宇的核心技术之一,其应用的产品为汽车启停电池。此核心技术对应的专利中,包括名为“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及其制备方法及含有该正极的锂离子电池电芯”、申请号为2018114822616的专利。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珠海冠宇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及其制备方法及含有该正极的锂离子电池电芯”,申请号为2018114822616,其案件状态为驳回失效。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该专利的审查结论性意见为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且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截至2021年10月27日,珠海冠宇核心技术对应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合计12项处于驳回失效或者驳回等复审请求状态,且被驳回的原因均包括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珠海冠宇未来将如何保证其创新能力及持续研发能力?

  五、多起动产抵押“躲猫猫”,被担保债权数超亿元

  资本市场中,信息披露是注册制的核心。而招股书中,珠海冠宇与其子公司的多起抵押事项“隐而不披”,涉嫌选择性披露。

  据招股书,珠海冠宇披露了其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涉及抵押的情况。然而,珠海冠宇并未披露其与子公司以生产设备为抵押物进行的抵押事项。

  据央行征信中心公开信息,2020年7月7日,珠海冠宇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动产抵押信息,登记编号为44042020017446。珠海冠宇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签署编号为GML19A0710002的《抵押合同》,抵押物为20PPM上料机构等机器设备,被担保债权数额为1,770.83万元,债务履行期限为2019年8月30日至2022年8月30日。

  据央行征信中心,2020年7月7日,珠海冠宇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动产抵押信息,登记编号为44042020017447。珠海冠宇与海通恒信签署编号为GML19A0710004的《抵押合同》,抵押物为自动尺寸测量机等机器设备,被担保债权数额为1,185.49万元,债务履行期限为2019年8月30日至2022年8月30日。

  据央行征信中心,2020年12月7日,珠海冠宇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动产抵押信息,登记编号为44042020023414。珠海冠宇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编号为A11160602190-9的《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机器设备560台/套,被担保债权数额为2,415.69万元,债务履行期限为2020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除此之外,珠海冠宇的子公司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冠宇”)亦存在多起动产抵押。

  据央行征信中心,2019年7月29日,重庆冠宇于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登记动产抵押信息,登记编号为50012020002999。重庆冠宇以全自动热压化成一体机、15PPM自动抽液成型机等机器设备为抵押物,抵押给中国银行重庆綦江支行,被担保债权数额为2.7亿元,债务履行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

  据央行征信中心,2020年8月26日,重庆冠宇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动产抵押信息,登记编号为08904143001062852600。重庆冠宇将1,740台生产设备抵押给中国银行重庆綦江支行,被担保债权数额为2.9亿元,期限为2020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

  据央行征信中心,2020年9月14日,重庆冠宇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动产抵押信息,登记编号为08422530001076790948。重庆冠宇将1,111台生产设备抵押给中国银行重庆綦江支行,被担保债权数额为2.7亿元,债务履行期限为2020年9月14日至2025年6月14日。

  而动产抵押“隐而不宣”的背后,珠海冠宇合作的审计机构曾因执业问题,而“吃”警示函。

  据招股书,珠海冠宇的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据证监会公开信息,2020年2月13日,致同所因在对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包括对收入政策审计程序不到位、销售业务循环控制测试不恰当、贸易收入真实性审计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被山西证监局没收收入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相关注册会计师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据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8号文件,2020年3月9日,致同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因在执业的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林业”)2017年、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未保持职业怀疑导致未能发现公司提前确认项目收入;未对控制偏差保持充分怀疑,导致未能发现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而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3号问题,2019年8月14日,致同所因在执行的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未对异常情况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营业收入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重要工程子项目进行走访;商誉减值复核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问题,而被部分控制测试未取得相关的审计证据,商誉减值复核利用专家工作不到位,未记录对底稿的修改等问题,而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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